科技创新一揽子鼓励新政密集出炉
《经济参考报》的记者了解到,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新政策最近已经出台。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财政支持力度,起草立法鼓励科研人员直接持有知识产权股份,鼓励国外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创新频繁发生的领域,同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成为科技创新的关键。
据河北省人民*网站10月23日消息,河北省近日发布《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重点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多个国家平台,加快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标准制定行动。一是为国家创新平台提供配套资金支持。二是根据省级创新平台的运行绩效给予补贴后资金。第三,城市将支持创新平台。
上海近期《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上海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了16项措施,进一步支持外资R&D中心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跨国公司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激发本土创新资源,带动本土企业研发创新;鼓励国外研发中心参与重大项目研发,支持外资设立国家技术中心,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研发项目。鼓励*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本地的转移和转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本市*研发中心研发成果产业化。
作为中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市最近向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了《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复议,并正式提出建设国际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相应地,《条例》也做了修改,增加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两个章节。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科技项目的原则和范围,扩大优惠对象范围,拓宽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渠道。特别是,增加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鼓励科研人员直接持有知识产权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同时,更加重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保护。例如,上海加大了外资研发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出了集专利审查、快速维权和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特别是提出了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措施。另一方面,深圳对由财政资金资助的单位、项目经理或科研团队经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零容忍,要求“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存在过错的,有关部门应当停止资助并责令其返还资助资金;资助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科研团队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补助”。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指出,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一步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保护无形资产的专门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深化*改革,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透明执法。为了实现司法公正,除了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外,还必须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快速执行判决,通过个案审理增加知识产权的非法成本,减少非法收入,增加维权收入,降低维权成本。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评估部副研究员张表示,中国目前正在探索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评估,特别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评估,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支持服务。
今年7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规划》,客观评价了《纲要》实施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情况,并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提出了进一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措施,为新一轮知识产权战略升级的顶层设计提供了依据。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龚亚林表示,正在进行的《纲要》评估将坚持“突出重点、综合评估”的思路。一方面,通过全面评估,它反映了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的变化;另一方面,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等关键内容进行深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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