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财政部: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国科发基64号[20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有*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军委科委,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拥有先进科研设备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它已成为培育重大原创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国家重大战略科技问题的重要力量。但是,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世界一流的领军科学家,迫切需要深化管理*和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方案》(专项、资金等)。)(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规划》(郭克姬发[〔2017〕250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特色*新时代为指导,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布局,加大建设力度和*机制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汇聚和培养一流人才,引领未来科技发展方向,取得重大原创成果。我们将大力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原始创新能力、国际学术影响力、学科发展动力、国家需求和社会发展支撑,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升级版”,保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创新、领先和领先地位,打造国际竞争的新优势,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融合与发展,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布局。按照建设高水平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体系,明确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目标和任务。
-坚持提高你的能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注重原创创新,集聚领军人才,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持续创新活力,促进重大原创成果产出,增强国际影响力。
——坚持公开合作。深化“开放、流动、联盟、竞争”机制建设,加强开放合作,加强协同创新,推进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融合,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科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分类管理,完善评价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的作用。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强金融稳定支持。
(3)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引领发展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管理*、运行机制和考核激励制度基本完善。实验室的整体水平、开放性、科研条件和国际影响力都有明显提高。一批顶尖的科研领导和团队已经聚集起来并接受培训。一些重要学科取得了一批重大的原创性科学成果。支持创新驱动型发展的资源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经过优化、调整和建设,实验室数量稳步增加,总数保持在700个左右。其中,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保持在300个左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保持在270个左右,省部级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保持在70个左右。
到202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将全面建成,科研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将大幅提升。几个实验室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科学中心和高水平的破纪录场所,引领着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不断产生对世界科技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聚集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性科技人才和团队,成为解决世界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的核心创新力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体系
(4)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总体布局。
明确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系统布局、重点建设和均衡发展,加强分类管理,加强系统建设,优化布局。推进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以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重点,积极推进跨学科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协调企业、省部级共建、军民共建、港澳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的结构优化、领域优化和区域优化。着眼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长远发展,着眼于区域创新和产业发展,选择优势单位和队伍布局建设,适当向布局较少或没有布局的地方和行业部门倾斜,加强与国家相关科教计划重点任务布局的衔接,推动实验室关注重大科学前沿问题,推进可能导致重大变化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布局。 聚集一批世界级的顶尖科学家,产生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创建更多前沿学科,在引领基础研究前沿方向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五)重点推进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注重基础研究,产生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原始成果。关注国际学科的新发展,遵循科学规律,适时调整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任务,促进优势学科引领和运行。我们将增加对国际领先和运行实验室的稳定支持,并优化和调整长期跟踪且多年没有重大创新的实验室。围绕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医学、农学、信息、材料、工程和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将开展干细胞、合成生物学、园艺生物学、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海深空探测、物联网、纳米技术、人工智能、极限制造、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安全、全球变化等前沿方向的建设。
(6)大力推进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的发展需求,公司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主要围绕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突出需求导向,规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民生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强与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引导部门和地方加大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明确实验室建设标准,加强评价和考核,引导企业建立实验室科研成果质量和效益评价机制,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七)加大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
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地方基础研究能力为目标,主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应用基础研究,依托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布局建设。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坚持省级部门共建、以省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根据实验室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与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建立伙伴关系。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实验室项目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和地方相关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实验室建设和发展。
(八)建立国家跨学科研究中心。
适应大科学时代基础研究的特点,加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关注符合科学发展趋势、将极大促进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沿科学问题,关注可能形成重大科技突破、对经济发展方式有重大影响的基础科学问题,关注跨学科前沿研究方向,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前沿基础研究。根据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长远发展的主要需要,一个应该成熟,另一个应该在主导学科的基础上起步。推进*机制创新,实行董事负责制,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金融稳定的支持力度。
(九)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联盟的形成。
加强引导,推动实验室围绕学科领域、产业发展和区域创新形成实验室联盟,开展重大共性科学问题和战略方向的联合研究,促进协同创新。推动固体地球科学、药学、水科学等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联盟的发展。围绕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及海湾地区等区域发展需要,推进实验室联盟建设。鼓励和引导联盟大力支持熊安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北京和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
三、提高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创新能力
(十)培养和聚集高层次人才。
以提高科技创新活力为核心,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就业机制,吸引顶尖人才,培养年轻人才,充分利用现有人才,促进人才合理双向流动,促进重大成果产出,增强国际影响力。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的评估,引导成果,重视人才,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优秀创新团队。我们将推动实验室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与成就和贡献相结合的体系。评价和评估将侧重于研究成果的创新质量、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力。
(十一)提高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设施和设备水平。
顺应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不断深化的大趋势,推动实验室围绕研究方向,科学合理整合和配置原有实验研究硬件资源,积极探索仪器设备功能,推动极端研究方法突破,打造世界级公共实验研究平台。加强实验室公共实验研究平台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为突破科学前沿、实现技术变革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
(十二)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开放。
深化“物”和“人”等实验室资源开放和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实验室的接受度。按照《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重大科研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探索基础研究、众包和众包的发展,将开放服务的满意度和受欢迎度作为实验室年度和定期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为科研活动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公共技术服务。推动建立实验室固定和流动就业制度,设立一定数量的流动岗位,吸引该学科的国际顶尖人才共同开展联合研究。调动青年人才创新的积极性,为他们在重点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定期研究提供便利条件。
(十三)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完善国际科技合作机制,深化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支持实验室开展目标导向的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参与或牵头重大国际科技计划和项目,牵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倡议,推进合格实验室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科技文化交流等工作。
(十四)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影响力。
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品牌效应,鼓励实验室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提升在学科、领域和行业的声誉和影响力。鼓励实验室与社团和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积极支持实验室开展科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鼓励实验室建立国际知名期刊。大力倡导和支持实验室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和推荐更多人员申请有影响力的国际科技组织和重要国际期刊职位,促进高端就业。实验室将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创新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科引领中心、科学知识传播与普及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
四、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
(十五)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总体布局,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将实验室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实施资金、人员、条件支持。建立国家和部门的地方联动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工作模式,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国家加强对部门地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地方实验室的协调发展,推进资源开放共享和信息互联。
(十六)强化依托单位法人的责任。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以实验室为“政策高地”,在物理空间、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平台建设、人员聘用、研究生指标、经费使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在选择和任命人员以及确定科学研究课题方面给予实验室自主权。为科学家、研究团队和年轻人才搬运行李创造环境和条件。建立一流的科研专业服务团队,为科学家开展研究提供全方位支持。
(十七)加强多元投资,改善资源配置。
进一步完善分类支持方式和稳定支持机制,增强绩效考核与金融支持的衔接。按照“保持重点、补充短板、分类支持、注重绩效”的原则,**稳步支持国家研究中心和学科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能力建设。积极鼓励国家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率先承担国家重大研发任务。坚持多元化投资,推动实验室支持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加大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投入。通过*引导和税收杠杆,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资。
(十八)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和分类管理。
根据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定位、目标和任务,制定建设和运行实施方案。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考核,制定和修订适合各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特点的方法。加强省级部门共建等实验室共建共管制度的探索,明确管理职责,调动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的积极性。
(十九)建立健全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
坚持定期评估制度,建立与实验室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评估指标体系和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估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价,探索国际同行的专业评价,加强实验室学术竞争力的国际比较和实验室任务完成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引导实验室更加注重学科目标的原创创新,促进更多实验室不断成为领导者和运行者,增强国际影响力,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优化调整和良性循环。
(二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文化。
弘扬科学家和科研团队对国家的奉献精神,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实验室树立科研诚信的榜样,避免急功近利、急功近利。促进实验室容错机制的建立,形成致力于研究、挑战未知创新文化、容忍失败和鼓励竞争的学术氛围。确保科研人员专注于实验室设定的科学目标和任务,不分心,长期稳定地培养基础理论和方法,产生重大原创成果,引领国际科技前沿。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实验室发展目标、学科方向、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学术指导作用。,并保持实验室的创新活力。
科技部、财政部
2018年6月22日
(这篇文章是自愿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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