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侵害诉讼
随着环境侵害案件的不断增多,传统诉讼制度的问题和缺陷日益显露,深入研究该类案件,将有利于法院正确解决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权利。那么什么是环境侵害诉讼呢?污染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维权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环境侵害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法定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遭受侵害的特定的主体为维护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诉讼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环境行政诉讼。是指被诉方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诉讼。包括: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司法审查之诉,即公民或者法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恰当性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例如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
2、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保护法律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损害时,为请求国家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利而向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诉讼。包括:停止侵害之诉,即对那些已经从事或者正在从事的破坏环境或者污染环境,从而对他人造成侵权的违法民事行为人提起的诉讼;排除妨碍之诉,即对那些从事了影响他人行使财产权或者环境权的行为人提起的诉讼;消除危险之诉,即对真实地计划从事某种活动并会对自己的民事权利或者环境权利造成危害的人提起的诉讼;损害赔偿之诉,即对因环境污染已经对自己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了实际损害的他人提起的诉讼,目的在于获得赔偿。
3、环境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检察机关为追究环境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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