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预备课: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都有哪些?
现在购买商品房一般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其相当于预售合同的预约,只能请求对方以诚信谈判,而不能要求履行本约。也就是说双方只能就认购书有关内容提出要求,而无法要求对方履行预售合同的有关内容,只是购房者可能不清楚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致使在发生认购纠纷时无法根据认购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都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房地产开发商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主要活动场所,住所地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但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二)标的
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
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消费者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奈才与之订立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仅仅是要消费者签个字认可而已。
所以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并不像其他合同一样体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要求和目的,而常常只体现开发商方的要求和目的,即通过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套牢消费者与之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继而达成销售的目的。因此,在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消费者一定要清楚的了解房屋的有关信息。首次置业买房应首先了解哪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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