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降了,已经签约或发放的房贷该怎么算?
目前,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持续高涨,很多购房者叫苦不迭。但是,房贷利率不可能一直涨,总有下降的一天。那么,如果房贷利率真的下降了,以前已经办好的房贷利率又应该怎么算呢?
先说答案:只要央行的基准利率不变,那么你的贷款利率就不会变化。
房贷利率
我们购房后,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签订的按揭合同上对于贷款利率的约定为:基准利率上浮百分几。基准利率是由央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其他任何银行无权调整及修改。各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只允许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准上进行上下浮动,也就是说各商业银行仅有制定上下浮动的比例。
举例:比如你2016年3月1日,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一笔住房按揭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约定为基准利率上浮10%,该时点,央行发布的五年期及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4.9%,因此你这笔贷款的利率就为5.39%(4.9%*1.1)。
如果说后续央行未再调整过基准利率,那么你这笔贷款的利率就再也不会变化了;如果说央行有调整基准利率,则你的利率也会变化,假设2018年12月20日,央行把五年期及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5%,那么2019年1月1日起,你的房贷利率就变为了5.5%(5%*1.1),同理如果下调你也跟着下调。
上浮比例
或许有人会说,那银行的上浮比例呢?比如你2016年3月1日,贷款利率约定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为5.39%,如果2018年10月份,建设银行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把房贷利率的上浮比例下调为5%,那么你的贷款利率会不会跟着变为:5.145%(4.9%*1.05)。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不会!银行的按揭贷款,一旦放款,上浮的比例即不再变化,不管后续放款行是提高上浮的比例还是下调上浮的比例,均与你无任何关系了。
注意事项
上浮比例的调整唯一的风险点在于,已签订按揭合同,但是尚未放款。比如你2016年3月1日与建设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基准利率上浮10%,由于额度紧张的问题,建行迟迟未放款,2016年10月1日,因为市场情况,建行要求所有房贷利率最低上浮20%,这时候由于你的贷款尚未发放,银行极大的可能性会让你重签合同,把贷款利率提高到上浮20%方给予你放款,反之,下调的话则不做改变。
总结
商业银行上浮比例的确定,不是以签订按揭合同的时间为准,而是以实际的放款时间为准,一旦放款,后续除非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否则你的贷款利率不会再发生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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