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权属调查费?土地权属调查的收费标准
为了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这些费用当中的土地权属调查费是什么呢?土地权属调查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含义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及权利所及的界线、位置、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实地调查与核实。
权属调查时地籍调查的重要环节,是地籍测量的前提和基础,其调查单元式宗地(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是一件为土地法律登记奠定基础的工作,既要真实地记录实地土地权属的状况,也要包括土地权属主体认定的状况。调查成果经土地权利人认定,便可同地籍测量的成果一并作为审核和制作土地权属法律文书的基础。
二、土地权属调查收费标准: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
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
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00元,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0000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
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查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8、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三、土地权属调查费使用比例与管理
用于土地权属调查和注册登记、发证工作的经费,94%留给县(市)土地改部门使用;3%上交省级土地管理部门;3%上交国家土地管理局(由省级上管理部门代收代交)。上交部分主要用于省级和全国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开发、建立档案信息等为下级服务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