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CPA考试《税法》核心考点及复习方法
2008年cpa考试《税法》核心考点及复习方法
2007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全国合格率11.08%,北京合格率13.05%。合格率虽然偏低,但难度比较稳定。预计2008年《税法》试题仍将保持前五年的难度水平,考试合格率仍将在15%上下,考题难度虽不会明显增加,但综合性将进一步加强。混业经营如何纳税是趋势。特别是小税种与小税种,小税种与主要税种,主要论文联盟税种之间的综合命题,考题将适当与财务会计相结合并涉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增值税法、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仍将占70%左右的分值;今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应当重点掌握,尤其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新内容。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结合,将使该章题目难度增加;个人所得税与流转税的结合出题也不能轻视。
一、全书重点节次和核心考点
《税法》教材总计17章的内容,每章都有重点节次。掌握重点节,就会大大压缩复习范围,突出考试重点。这并非要求考生只看重点,而是要求考生在已经全面复习的基础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节次和核心考点上。下页表1列出各章重点节次与核心考点,浓缩了《税法》教材考试内容的精华。考生在了解了每章的重点节次后,还要明确每章核心考点,熟练掌握。并辅之以适量的练习,才能事半功倍。
二、学习方法及解题思路点拨
要学好《税法》这门课,简单地说就是要“三从”、“四得”。wwW.11665.COm“两税”合并给《税法》考试带来一些悬念,在各章分值分布、考试内容、主客观题的比例上存在着不确定性。广大考生要“三从”,即“从难、从熟、从快”要求自己,掌握好每一章的知识点,以不变应万变;做到“四得”,即:得听好课、得掌握重点、得做一定习题、得分析历年考题。
首先,应当通读教材。通读教材应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去做,有主有次。比如,通读增值税时,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就可以一带而过,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算、发票的管理等则应仔细阅读。对消费而言,重点阅读征税对象、计税依据、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粗读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内容。营业税应当重点阅读纳税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了解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者三个税种,重点看计税依据的规定,了解其税收优惠政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可以结合起来掌握,重点研读纳税义务人、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上述方面三税具有共性,了解纳税人、征税对象;将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结合在一起掌握,均属于同一经济业务链,重点阅读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地点,了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个人所得税,则针对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学习相关政策。其中,个人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结合出计算题;承租承包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和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法结合出综合题。外籍来华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以单选性的计算题出现。.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选择题或与计算题相结合。
其次,精读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税法》课程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第一个层次的税种,约占50%的分值;土地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和税收征管法是第二个层次的税种,约占20%左右的分值;针对这八章必须认真研读,反复推敲,认真领会税法的政策精神。
税法的学习应当注意掌握生产经营知识和生产过程,及资金周转的过程。学员认为税法难学,死背的东西多。这是一种误解,实质上是对某项经济业务不了解,进而对税法不理解,认为难学。解决的方法是:一方面上课认真听讲;另一方面可上网查询该业务过程的做法。
如“打包债权”的政策规定。考生应当先了解“打包债权”,然后再学习税法对“打包债权”的政策规定,才能真正学进去,理解好,自然就不存在死记硬背的情况。“打包债权”,是指将若干个债权,合成一个拍卖标的。尽管这些资产或债权变现效果不好,但是因为目前国家对处理不良资产方面没有任何限制性政策,虽然有风险存在,可投资的机会也很大。所以不少有实力的大公司或个人愿意以低价购入这些变现价值不灵活的资产或债权,然后再通过经营、转让该资产或起诉其债权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取得一定的财产转让收益。
“打包债权”共支付相关债权成本支出800万元,相关手续费、税金等支出共计57.5万元(8+5+7+37.5);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现金800万元,非货币性资产1250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238.5万元(2050-800-57.5)×20%1。
《税法》教材一般只明确政策法规,不加解释,这样不利于自学;因此,考生课前要预习,课上要认真听讲,课后要抓紧复习重点内容,并及时作一些练习题加以巩固是必须的。《税法》还与涉税会计有所结合,这也考生感到困难的问题;因此,对考试涉税会计处理要择其重要知识点掌握。如“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
【例2】某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一台,价值100万元,由受赠企业支付运费1万元,则应当期纳税。
(1)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 101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非货币资产捐赠 1000000
银行存款 10000
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
(2)当期纳税
借:待转资产价值——非货币资产捐赠 1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750000
应交税费——所得税 250000
(3)当年提折旧时,假设年折旧率5%
借:制造费用 50500
贷:累计折1日 50500
接受捐赠是所得税的重要考点,给出会计处理可以使考生从另一个角度看清接受捐赠问题的三个考点。
再次,加强解题训练。针对各章重点考生应当选做一定量的习题,一是巩固已学知识,达到熟练掌握;二是提高解题速度,一些考生事后反映题目不是不会做,而是做不完,这与平时训练不够有很大关系。应固定做题时间和题目数量,逐渐增加题量,不要一边做题一边看答案,或者做题时注意力不集中。
另外,建议考生先做客观练习题,通过这种题型把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掌握准确;明辨是习题答案错误,还是相关知识没掌握好。在充分掌握基础知识后再多做主观题,提高综合解题能力。
最后,研究历年考题和选做考前冲刺题。研究历年考题的目的是熟悉其出题方式,题量大小,按规定时间做历年考题,考察自己掌握知识点的熟练度和准确度。考前选做冲刺题也是很重要的,不求最多,但求最精,不要盲目做冲刺题;如果对税法考试的重点不清楚,政策不熟练,则做题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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