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副科长岗位职责
财务副科长岗位职责
1、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协助科长制订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协助科长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职责;
4、协助科长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5、协助科长定期做好各项基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向领导和相关科室提供、反馈财务数据信息;
6、协助科长对全市社保基金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7、协助科长对所属县(区)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8、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基金征收、待遇支付的工作;
9、协助科长积极协调与财政、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对账、联系等工作;
10、严守国家保密制度;按规定整理、保存、移交好会计档案资料;
11、协助科长对财务票据和财务印章的管理;
12、组织、指导下属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其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13、协助科长掌握本科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不断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
14、组织好本科室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15、负责收集、整理、提交科内反馈的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16、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办公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17、协助科长做好协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关系,搞好科室间的工作配合;
18、关心属下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调动和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
1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协助科长开展工作,负协助工作的责任。在科长缺任或外出期间主持本科工作,行使科长岗位职责。
二、 在科长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认真抓好并及时完成科内各项工作,同时,作为审计人员搞好本人应承担的审计业务。
三、 认真贯彻并自觉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和其他业务规范。
四、 协助科长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五、 协助科长对本科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对科内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六、 服从处领导和科长的工作安排,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认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七、 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坚持原则,发扬实干精神,熟悉基建审计业务,使自己成为审计业务骨干。
八、 在审计项目中主动担任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环境协调,负责进行重大审计事项调查,审核或撰写审计报告。
九、 协助科长开展对科内人员的思想教育,搞好与本处各科室及外界的协调工作。
十、 在基建审计科任务重、人手不足时,服从处长或分管副处长的安排,与科长一起,主动协助基建审计科开展基建审计的有关工作。
十一、 具体负责抓好本科的审计档案管理。
十二、 自觉接受科长工作安排,主动配合科长搞好本科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和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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