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Economicsanctions),采用断绝外交关系以外的非武力强制性措施进行制裁,泛指全面性的贸易中止、特定物资禁运、人员禁入(travelbans),以及金融资产之冻结(freeze)。一般认为,财政、金融、贸易等领域的制裁均属于经济制裁。
1、基本定义
经济制裁(EconomicSanctions),指一国或数国对破坏国际义务、条约和协定的国家在经济上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常常被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利用作为打击、削弱其他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手段。经济制裁最初是战争的一种辅助性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削弱敌对国家的经济实力,进而削弱敌国的作战能力。
经济制裁,是指采用断绝外交关系以外的非武力强制性措施。一般认为,财政、金融、贸易等领域的制裁均属于经济制裁。一般而言,常见的方式包括:实施贸易禁运、中断经济合作、切断经济或技术援助等。但经济制裁也是一把双刃剑,制裁国也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从广义上说,军火贸易等制裁也属经济制裁范畴。在财政与金融管理中,经济制裁,是指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中,对违背经济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在经济上给予的惩罚。
2、制裁手段
一、对被制裁国的国外资产实施管制的措施,包括扣压和冻结其国有资产、私有财产以及没收国有或私有财产等。
经济制裁
二、对被制裁国采取停止提供贷款,限制或停止外汇兑换,对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业务活动加以排斥,干扰其国内金融市场的运行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方面的制裁措施。
三、对被制裁国采取停止经济援助及经济合作,中止经济、贸易条约和协定,停止提供最惠国待遇,部分或全部停止进出口贸易,以及*贸易港口等贸易方面的制裁措施。在国际关系中,经济制裁还可以作为一种报复的手段。
3、详细内容
关键所在
经济制裁的关键是有大多数人的支持。如果仅有一个或是两个国家拒绝同别国进行贸易,那么,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整个世界实行经济制裁,他们有时也可能会逆流而上。例如,尽管联合国对伊拉克实行了经济制裁,但是,侯赛因仍可以集中力量在黑市交易中收获收益,而且,黑市交易也因为制裁而繁荣了起来。
主要优势
较之军事打击,经济制裁有着几个明显的优势。现代社会科技的发达使得世界各国基本上没有什么“秘密”可以保留。与此同时,高精密武器对平民的伤害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当残酷的军事打击的图片传遍世界各地时,实施国面临国际社会的谴责与压力越来越强大。这就使得该国在道义上首先输掉一招。此外,昂贵的先进武器使得军事打击比起经济制裁来说,代价要沉重很多。更糟糕的是,军事打击容易引发被打击国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继而参加到本国政权与打击国的军事对抗中,这就很容易使打击国深陷战争的泥潭。以上这些原因使得现代社会很多国家对军事动武望而却步,转而青睐经济制裁这个武器。
主要作用
在很多情况下,制裁会帮助*者或是暴君将臣民召集起来抵御共同的敌人。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安理会实施了许多制裁,但是大部分并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从苏丹到伊拉克,受到制裁的国家都隐藏起来,等待制裁的结束。
单方面的经济制裁在改变一国行为上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例如,美国对伊拉克的贸易禁运最后以伤害美国商人和伊拉克*政策的微小变动而结束。没有共同的联合阵线,贸易制裁只能伤害实施制裁的国家:当美国石油公司撤出伊拉克时,法国石油公司乘虚而入,和伊拉克签定了利润丰厚的协定。
贸易限制也可能导致目标国家设立贸易障碍,最后使两国的消费者和企业都受到伤害。然而,当许多国家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而联合起来的时候,反报复威胁就会减少。例如,联合国的贸易制裁是各国都赞同的,因此会较为有效。所有的制裁都是非约束的,因此,如果事先得到广泛的支持,强制实施将是没有必要的。
存在弊端
经济制裁对被制裁国无辜百姓造成痛苦,对被制裁国的邻国和实施制裁的国家经济也带来损害。《宪章》第50条规定,因执行制裁措施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国家“应有权与安理会会商解决此项问题”。不少国家曾因此向联合国要求经济补偿。至2002年底,已有21国因执行制裁伊拉克措施而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4、原因分析
冷战结束之后,国际关系中的经济制裁出现的越来越频繁。经济制裁与抵制的历史很漫长。就当代而言,美国是动用这两种手段最为频繁的国家。据国际经济研究所统计,1945年以来,大约三分之二的制裁都有美国参与。
冷战的结束消除了制约制裁行为的政治因素,因此经济制裁的出现频率急剧增加。冷战期间,联合国安理会仅仅实施了2次制裁;而1990年至今,安理会至少实施了12次制裁。国际经济研究所指出,上世纪90年代共发生了50余次经济制裁事件,比前一个十年增加了67%。
值得关注的是制裁的成功率,这里的成功是指制裁对象至少接受制裁国的部分要求。基本估计。通行度最高的数字是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研究结论,即制裁的成功率为33%。低端估计。芝加哥大学的罗伯特·佩普认为,制裁的成功率只有5%。许多情况下,制裁对象确实改变了政策,但并非出于制裁国的经济压力。举例来说,如果制裁对象担心遭到入侵而作出妥协,就会被错误的视为经济制裁成功。高端估计。同是芝加哥大学的丹尼尔·德雷茨纳则认为,33%的数字低估了制裁的成功率,原因有两方面:首先,许多人以为经济制裁仅仅用于“高层次政治”领域,如核扩散和领土争端等。事实上,经济制裁是“低层次政治”中的常用工具,在环保问题、劳动力标准问题以及反洗钱等领域都有应用,而在“多层次政治”中的成功率接近55%。其次,大多数研究只涉及付诸实施的制裁。但在许多情况下,制裁威胁发出之后,尚未实施,目标国就迅速让步了。举例来说,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曾要求以色列停止在西岸地区的定居点工程,否则就收回金额为10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以色列在美国实施制裁之前就让步了。
5、先决条件
一、目标明确、有限
一些情况下,制裁国的目的是在冲突中占据有利地位,但由于目标不明或要求过高,往往不能如愿。相反,如果制裁国提出了明确而有节制的目标,就会增大成功的机率。正因为如此,由于贸易争端或法规争端而进行的制裁的成功率较高。对比联合国和美国对利比亚和伊拉克实施的两项制裁,就可以就说明这一点:制裁利比亚的要求很明确:交出恐怖袭击的嫌疑人,停止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开发计划。虽然卡扎菲的态度非常强硬,但利比亚实际上执行了联合国的要求。相比之下,制裁伊拉克的目标就不够明确。这项制裁的表面理由是终止该国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但还有一个没有明言的真实目的是推翻萨达姆政权。这项制裁未能颠覆萨达姆政权,但确实阻止了该国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研究。
二、谁来承担代价
一个国家要使经济制裁的威胁具备可信度,一方面需要使制裁对象付出巨大代价,另一方面则要尽可能缩小自身受到的损害。举例来说,伊朗威胁说对那些反对其核计划的国家进行制裁,然而,伊朗中断石油供应虽然能够对全球经济构成相当压力,但对自己的损害将甚于制裁对象受到的损害,因此这种威胁就缺乏可信度。对于美国等国而言,最有效的制裁方式是减少援助,而非贸易制裁。任何贸易制裁都会自动对双方造成损害。而援助制裁通常只会打击制裁对象,制裁国几乎不会受到损害。
三、多边合作
很容易想见,几国联合实施制裁的效果往往会大于单独一国进行制裁的效果。此外,如果联合国或南方共同市场等国际组织支持某项特定的制裁,其效果会更好。如果没有国际组织的正式支持,临时的制裁联盟就会非常脆弱,很容易瓦解。
四、盟国与敌国
制裁盟国往往比制裁敌国有效。例如,就未来可能爆发冲突的国家而言,任何一方的*都很难退让。及时作出让步,敌国就会认为你将来也会让步。盟国之间的利弊权衡则全然不同。以涉及核不扩散问题的制裁为例,美国对韩国、巴西和阿根廷等盟国实施或威胁的制裁就获得了成功,对伊朗和朝鲜等国的制裁却收效甚微,这并非巧合。
五、瞄准精英
制裁成功的关键在于使受到制裁的*感受痛苦。然而,制裁对象国的*精英常常能够把经济痛苦转嫁给普通国民,伊拉克的情况就是如此。相比之下,一些制裁就能够有效地打击精英阶层,例如冻结金融资产或旅行禁令等。
6、典型事例
美国*对朝鲜的制裁
2006年10月,朝鲜核试验之后,美国*联合其它国家加紧了对朝鲜的制裁。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朝鲜核试验问题的第1718号决议,除了禁止向朝鲜运送战争物资之外,还有一项:“禁止对朝鲜输出奢侈品!”这些奢侈品包括:白兰地酒,雪茄香烟,葡萄酒,等离子高清电视机,苹果派的MP3,游艇等等。
阿盟对叙利亚进行经济制裁
2011年11月26日,阿盟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在埃及首都开罗召开会议,决定经济制裁叙利亚。制裁措施包括停飞往返叙利亚的商业航班、暂停与叙利亚*银行的往来、对部分叙利亚高官发出旅行禁令、冻结叙利亚*银行账户并中止金融交易。为避免影响叙利亚民众,除一些战略物资外,阿盟将中止与叙利亚*的商业贸易。另外,与会的阿盟各成员国财政部长呼吁本国冻结叙利亚官员资产,撤出在叙投资。阿盟先前为叙利亚签署派遣观察团协议设置“最后期限”,但没有收到叙方回复。阿盟表态,如果叙利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署协议,将面临经济制裁。
7、曾受制裁的国家
*(ABCD包围网,1930年代后期-1940年)
南非(因种族隔离政策,1962年-1991年)
伊朗(因两伊战争,1980年-1988年)
阿根廷(1982年)
利比亚(1992年泛美航空公司爆炸-2003年9月)
伊拉克(两伊战争、入侵科威特,1990-2003年5月)
阿富汗(塔利班政权,9·11恐怖袭击事件,2001年-2002年12月20日)
苏丹(1996年*达尔富尔阿拉伯人-2001年)
缅甸(1988年军*上台,1988-至今)
叙利亚(2004年5月,美开始实施对叙经济和外交制裁法案,2011年叙利亚局势动荡,美国和欧盟对叙实施单边制裁-至今)(截至2012年4月23日,欧盟对叙利亚的经济制裁已进行了14轮)
俄罗斯(2014年3月-至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