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

科普小知识2022-12-23 12:09:48
...

*(ChillingEffect),是一个新闻学领域的名词。特别在讨论言论*或集会*时,指人民害怕因为言论遭到国家的刑罚,或是必须面对高额的赔偿,不敢发表言论,如同蝉在寒冷天气中噤声一般。*的发生,将导致公共事务乏人关心,被视为过度压制言论或集会*的不好后果,此况在国家戒严时期特别显现。

1、社会现象

在由上级碰巧查出腐败的单位和地方,人们常有这样的疑问:那里的纪委到哪去了?有人说:纪委就在那里呀,好好的。有人说:纪委始终冲杀在第一线呀。有人说:纪委也是干瞪眼,甚至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还有人说:纪委也腐败了,同流合污了。

其实,监督的责任,人人都有份。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吗?那么,是不是可以扩而大之再多问几句:你到哪去了,我到哪去了,他到哪去了?有人说:都在呀,好好的。我的回答是:不,不是的。社会的人群,是否可以划分为三部分:一、你我他中的极少数人是冲杀在第一线的,如郭光允、陈少青等。二、你我他中的少数人是腐败分子、同流合污者、为虎作伥者。三、你我他中的绝大多数人(90%以上)是居中者,晃来晃去者。他们是决定社会状态的实力来源和基础,但却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他们晃过去,可能是一场后果难料的灾难。他们晃过来,又可能是一场难得的进步或革命。比如,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少数人坚持要开除*党籍,表决时“晃来晃去者”全都举了手,只有一蝉难鸣的女将军陈少敏没举手。康生问她为什么不举手?她说这是我的权力。然而,正是由于绝大多数人放弃了自己的权力和正义,晃到了邪恶的少数人一边,就酿成了一桩千古奇冤和国家灾难。就目前情况来说,表面上还算稳定,但暗流却在晃来晃去地激烈涌动。借助当前一定的言论*,他们可以气壮如牛地大喊:反对腐败,打倒腐败,上呀,打呀,纪委都到哪去了!但要真正让他像郭光允、陈少青、陈少敏那样向上冲时,他退缩了,不敢了。为什么?因为这90%以上的人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大智者”,很简单,他们都知道那是“鸡蛋往石头上碰”。可能有人会问:你自己呢?实话告诉你:鄙人曾经长时间是一个“大愚者”。后来,由于头破血流地反复实践,终于在发现了“一把手*原来就是封建专制的翻版”这一真理之后,才变得稍为“聪明”了一点。

2、网友之声

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商广股原副股长陈少青近年署名举报“顶头上司”叶东雄的腐败劣迹,由此引发海南省工商系统的“反腐风暴”——省工商局原局长马招德、原副局长郑先育等纷纷落马,还揭露出全省8个市县工商局长腐败串案。但是被誉为反腐勇士的陈少青却频遭打击报复。万般无奈,最近陈少青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辞去公务员职务,打算举家回乡务农或远走他乡打工谋生。

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举报勇士、反腐英雄“流血又流泪”,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现实,对反腐工作乃至整个社会而言,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些现实是在昭告正义必胜、邪不胜正,恶有恶报、善有善终吗?抑或恰恰相反?我不知道也无法回答。

一桩桩举报者遭打击报复的血泪控诉,触目惊心,耐人寻味,让人心寒,人们甚至连说硬话的底气也感不足。这是为什么?正义死了吗?邪真的胜正吗?当然不是。但邪恶的力量却为何能肆无忌惮地打击报复正义的行为?举报腐败而遭致打击报复者不胜枚举,郭光允举报程维高,招来8年牢狱之灾;陈少青举报顶头上司,遭致工商系统内部排斥、抵制、报复,生命受到威胁,家人惨遭暴打,终连立锥之地也几近失去。这次第真令人欲哭无泪、欲说还休。这是为什么?

首先是反腐败的举报工作存在严重漏洞和程序障碍。时下反腐败举报都必须实名举报,这固然有利于对举报内容的调查和核实,从而便于反腐败机关开展工作,但其最恶劣的结果就是为被举报者打击报复举报人提供了十分的便利。而对如何确保举报材料不外泄方面,显然也缺乏制度约束或对制度执行不力。

其次是反腐者与腐败者沆瀣一气的现象严重,或者反腐者本身也是腐败者,因而举报者屡被出卖和利用。这个不必多说,许多检举揭发材料最终回到被举报者手里,成为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证据”之一,就是这种现象的佐证。如,郭光允寄给省检察院的举报材料最终落入程维高手中;陈少青举报上司的材料,也落到顶头上司的手里……这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在一些地方,“猫”“鼠”一家亲了。其中的纽带就是颠覆不破的利益关系。

再次是在当前的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严重的重打击、轻保护的思维倾向。反腐败机关(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往往认为查处腐败分子头顶大事,相对地轻视或忽略了对举报者的保护和维权。结果往往是腐败大案破了,反腐败成果出来了,但举报者的保护却未予以足够重视,或只是口头“重视”而已。于是不断看到,一个个举报者成为被牺牲的一个,举报勇士、反腐英雄最终难逃“流血流泪”的宿命。也许在一些人看来,腐败案查处了,事情就结束了,举报者的权利保护似乎与他们无关了,要么是缺少保护和关心,要么是对打击报复现象睁只眼闭只眼、处理不痛不痒。

我们是否应转变一下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和观念,在重视查处腐败行为的同时,提高对举报者人身安全等各项权利的切实保护?应当树立这样的一种观念:保护举报人也是反腐政绩之一。同时,在保护举报人方面落实举报人保护责任制度。即,案件主要经办部门,应当同时负起保护案中举报人的职责。若发生举报人遭打击报复,则负责的办案的部门领导要担责,并负责调查相关调查和处理。以此强化反腐机关对举报人的保护意识。

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确保举报安全,既是反腐败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亦可防止社会产生腐败举报的“*”。

上一篇:题东溪公幽居

下一篇:挂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