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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科普小知识 2024-04-16 1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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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指将以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成征收增值税。我国1994年实施了税制改革,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1、概况简介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将过去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目的是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改增

营改增的目的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创造更加公平的税制环境,是一项既利于当前又功在长远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项谋一域而促全局的重大改革。

我国1994年实施了税制改革,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从上海开始试点以来,主要经过了两个阶段:

一是分地区进行试点,先由上海开始,然后覆盖到长三角、珠三角及渤海湾三大主要经济区域;二是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至2015年底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七大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及广播影视服务)。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2、改革试点

根据统计上海市有89%的试点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构性减税,如何享受出口服务零税率和免税的优惠,如何应对增值税下的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挑战,无疑让众多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翘首企盼。

(一)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二)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或可减税700亿元


此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能够降低企业负担。

据此前中金公司估算,如果试点扩大到全国,试点行业的税负可能减少约470亿—700亿元。

财政扶持税负增加企业

中金指出,可选择按照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不得进行增值税抵扣;因此,没有完整会计账册的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轻。

有信息显示,一些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过程中,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反而增加了税负。

郑建新表示,从制度层面讲,由于试点仅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开展,试点企业外购的货物和劳务中还有部分不能进行抵扣,所以试点初期个别企业可能会因抵扣不完全,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短期内会有所增加;从企业层面讲,因为企业成本结构、发展时期、经营策略不同等原因,在改革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也可能会有一定增加。

针对改革试点初期个别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郑建新透露,上海市相应制定了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专门设立了专项资金,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试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地区财税部门认真做好测算工作,拟定改革方案,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宣传发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3、征收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71号)精神,保障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现将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营改增

一、关于试点地区发票使用问题

(一)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运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按照代开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三)试点地区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以及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四)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

(五)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用发票。

二、关于税控系统使用问题

(一)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除外)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试点地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金税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金税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税控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及专用设备管理按照现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的相关文书试点地区可在现有文书基础上适当调整。

(三)自试点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小规模纳税人可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普通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三、关于货运专用发票开具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用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


营改增

(二)货运专用发票中“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信息;“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实际负担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信息;“费用项目及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明细项目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税率”栏内容为增值税税率;“税额”栏为按照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价税合计(大写)(小写)”栏内容为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的合计;“机器编号”栏内容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税控盘编号。

(三)税务机关在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在货运专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代开”字样;货运专用发票“费用项目及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明细项目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金额”栏和“价税合计(大写)(小写)”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税率”栏和“税额”栏均自动打印“***”;“备注”栏打印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四)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后,发生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货运专用发票的,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附件1),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单》)。承运方凭《通知单》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运专用发票。《通知单》暂不通过系统开具和管理,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红字专用发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货运专用发票管理问题

(一)货运专用发票暂不纳入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管理。

(二)货运专用发票的认证结果、稽核结果分类暂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一致,认证、稽核异常货运专用发票的处理暂按照现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稽核异常货运专用发票的审核检查暂按照现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试点实施之日是指财税71号文件规定的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之日。

特此公告。

4、试点行业

(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营改增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三)、邮政服务业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通信行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5、试点地区

江西省峡江县

2013年8月1日,全市首张货运物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开出,至此标志着我县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并顺利上线。


营改增

上午八点,我县东阳物流公司负责人邹瑞雪,来到营改增发票代开窗口,为企业申请报税。邹瑞雪填写完税单后,国税局工作人员按照流程开出了货运物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东阳物流公司成为吉安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后,拿到货运物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一家。

“营改增”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这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此次纳入国税局管辖“营改增”纳税人共计83户,其中交通运输67户,现代服务业16户。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也专门辟出2个窗口,以方便纳税人办理营改增发票发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申报、税款征收、发票认证等业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新明到场参加启动仪式活动。

安徽

“八个到位”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远谋近施,精心操作,确保营改增试点平稳有序进行,重点做到“八个到位”,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一是组织力量要到位。要求各地建立“营改增”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财政、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要按照试点工作一盘棋的思路,保持情况信息畅通,在辖区内做到步调一致,全省一体化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宣传工作要到位。要求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合作,及时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及时关注引导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要把宣传改革试点与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对有意愿的投资商进行点对点宣传,充分利用国家给予先行先试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是培训工作要到位。要求分五个层面做好培训工作,即各级领导*培训、财政系统培训、国地税系统培训、银行国库系统培训、试点企业培训,每个层面培训的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确保做到培训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

四是信息交接要到位。随着试点宣传工作的开展和改革成效作用的显现,会吸引增加新的试点企业。要求各级*和财政部门要更加细致的做好协调,妥善解决好后续新增试点企业信息交接工作。

五是技术支撑要到位。要求国税部门在9月1日前调试完成新的税收征管系统,完成硬件采购安装、软件开发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等工作,留足一个月时间进行试点纳税模拟运行。

六是政策保障要到位。要求对国家和省里已经出台过渡期政策和解决问题的预案,抓好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各地财政部门要算好帐,测算好本地收入变化。做好应对预案,在测算基础上,做好财力预调准备。抓好试点企业原享受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及时与国税部门沟通,保证优惠政策的连续性,防止政策不落实影响招商引资工作。

七是模拟运行要到位。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协调、协助好国税部门和纳税人的模拟征缴的同时,重点按照税款入库方案要求,测试好财税库之间的连接,保证新的增值税准确无误的入库。

八是加强征管要到位。改革试点启动后,要求各地超前谋划,提高预见性,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加强对新的增值税的征管,不遗不漏、全面准确、做实基数。

北京

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北京市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自9月1日起,对税制转换期内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帮助试点企业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进一步调动试点企业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财政扶持资金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并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天津

力保平稳转换加强组织协调抢抓改革机遇

一是力保平稳转换。天津市财税部门抓紧实施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使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确保据实申请,分类扶持,及时拨付,年终结算。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到可查询,可申诉,可纠错,可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试点改革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新旧税制转换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按期实现新旧税制的平稳转换。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财政税务部门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和协调,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研究制定税制改革的各项阶段性工作。根据《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在“营改增”准备阶段工作中,财政部门将参照纳入试点范围内企业2011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开展分户调查和调查样本模拟测算,提出征管业务转移界定办法、征管移交衔接及过渡期政策。市地税局着手对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进行界定,确定“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测算“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税收收入等产生的影响,做好试点企业有关征管业务移交等工作。市国税局组织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

三是抢抓改革机遇。天津市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既是我国“十二五”时期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为天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新机遇。天津作为沿海港口城市,第二产业发达,现代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对外经济贸易活跃,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二、三产业融合,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减轻相关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聚集,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天津市“营改增”试点后,对市*制定的支持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以及对试点后税负增加较多的单位,通过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的办法妥善解决。


营改增

广东

加强实施准备、政策衔接、督查评估

自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准备,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几个月来,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初步名单和基础数据,核实试点纳税人;全面培训试点税收征管人员,已完成培训2万余人次;设立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做好专项扶持的预案,对可能增加税负的企业给予扶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试点组织保障到位。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不断完善实施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各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市县要认真参照省的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

二是加强实施准备,确保改革试点如期顺利启动。要认真做好税源摸查、征管衔接、纳税准备、模拟运行、制定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方案以及加强税务稽查管理等各项工作。10月13日前要完成涉税系统的调整升级,10月20日前要在征管系统中完成所有相关涉税事项以及发表发售和税控器具的准备,并完成对所有试点纳税人的培训。同时,针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系统保障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方案。

三是加强政策衔接,确保试点税收征管*的平稳过渡。确定国税系统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征管主体。要继续加强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认真落实试点期过渡性政策,对部分企业因试点可能增加的税收负担,由各级财政设立试点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省里已决定由省财政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保障试点顺利进行。抓紧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开展实施税收任务划转、财政*调整、应急方案完善等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试点经验的及时总结推广。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和省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科学评估试点效果,深入研究试点对企业税负变化的结构性影响和广东省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避免出现部分行业实际税负加重的现象。

五是加强宣传发动,确保推进改革试点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工作与对试点纳税人培训结合起来,确保试点运行后纳税人购票、开票、申报、征管等有关工作顺利进行。要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试点情况,着重就国家开展试点的目的、广东省及早参加试点的原因、试点将产生的预期成效,以及对有关行业的过渡性支持政策等进行宣传解释,引导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支持试点。

上海市黄浦区

“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深化了分工协作,优化了投资导向。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对黄浦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不断优化以金融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1-8月,该区现代服务业实现税收219.14亿元,税收占比达75.6%.

二是打通了产业链条,为企业拓展业务创造了条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后,从制度上解决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为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

三是推动了服务出口,提升了企业国际竞争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对国际运输服务和研发设计服务实行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鉴证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贸易出口实行免税政策,增强了试点企业出口服务贸易的意愿,提升了服务贸易出口的竞争力,有效调动了服务贸易出口试点企业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贸易的积极性,使服务贸易出口的能量得以释放。该区前8个月涉外企业累计完成税收150.04亿元,同比增长12.0%,增收16.08亿元;其中区级税收48.2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5.25亿元。在整体税收增速全面回落之际,涉外企业税收依旧呈现两位数增长,对全区税收贡献度达51.8%。

湖北省南漳县

“五个迅速”推动“营改增”试点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参谋推动。南漳县财政局积极与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系,及时组织专班,就“营改增”后对该县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影响进行了调研,向县委、县*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

二是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强力推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多个部门参加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抓好改革相关事宜。

三是迅速拟定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南漳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迅速制订并下发了《南漳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户信息移交方案》。四是迅速建立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南漳县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搭建了“营改增”工作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组建了工作专班,开展工作,形成了分工合作的局面。

五是迅速深入企业,服务推动。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做好纳税人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熟悉流程,实现“无缝对接”。

山西

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运行3个月来,山西“营改增”减税效果尤为明显。据山西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山西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2.3万户,从减税效果看,涉及试点服务的应纳增值税税款累计为3.2亿元人民币,17.8%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减税3800万元。

倒逼山西运输行业转换经营模式:山西是运输物流大省。“营改增”政策对全省运输物流业做大做强将提供了一个重大的政策机遇。山西省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2013年9月,在太原市国税局大企业*缴纳增值税27万元,与2012年同期缴纳的90多万元营业税相比,税额下降7成。公司财务处赵文华处长测算了一下,“营改增”后,按照2012年的营业额及材料、燃料采购等情况测算,2013年仅需缴纳增值税500万元,可减少700万元。

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军阳说,“营改增”对于该公司而言,税负暂时出现增加。原由是企业自营车辆不多,大多是个人挂靠车,其中油料占成本的30%,过路过桥费占30%,维修费用占10%,其余占30%。这样的话,实际抵扣总额大约占成本的40%。所以公司必须增加自营车辆,转换经营模式,才能抢占山西运输业的市场。

事实上因为经营模式不同,税负变化确实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山西安泰集团下属运输企业腾达运输有限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加油站与维修车间,公司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有限,“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达10.3%,税负明显提高。同样是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公司,车辆以内部短途运输为主,不产生高额的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取得17%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0.68%,税负则可降低2.32个百分点。

刘军阳认为,“营改增”不是一个简单的价内价外税收核算的变化,或者财务管理的变化,而是对企业经营模式、内部管理、制度、合同法律和采购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次影响。运输企业要顺势而为,积极优化经营模式以适应于增值税制度,从而使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交通运输业的升级版。

下游企业税金抵扣优惠更多:山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孙苗说,“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表面上看税率从5%增加到6%,实际上增值税价外换算后税率只有5.66%,加上抵扣进项税金,企业实际税负是下降的;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接受税票的下游企业可以抵扣6%的进项税,税负会降低,也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山西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张锁林认为,“营改增”不仅仅体现在企业税负的直接降低,它对下游企业同样产生进项抵扣效应。”仅太原国税测算,2012年缴纳营业税达10亿多元,按收入规模同口径换算营改增后,年度缴纳增值税约为7亿多元,95%的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享受减税总额为2亿元,下游企业凭增值税发票还将享受到4亿多元的税金抵扣。

4亿元对2亿元—表明更多的下游企业通过进项抵扣优惠更多。“营改增”试点对山西全省试点下游企业的税收产生了积极影响。据山西省国税局统计,8月至10月底,山西省试点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开票3.3万张,开票税额4.5亿元。其中,开给本省非试点纳税人2.1万份,开票税额2.3亿元;开给外省市纳税人5799份,开票税额1.1亿元。山西省国税局称,全省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新增抵扣税额1.75亿元,享受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明显。

山西产业结构调整初显成效:2013年,山西省第一、二、三产业结构的比例为5.7%、59.1%、35.2%。“营改增”的抵扣效应,已经对山西全省处于成长期的新兴服务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加快了生产和流通的专业化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数据显示,7月底,山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75万户,其中涉及交通运输业4546户、现代服务业1.3万户。同时,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户,涉及交通运输业916户、现代服务业1092户。到10月底,山西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2.3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0.35万户,占15.04%;小规模纳税人1.98万户,占84.96%。

营改增不仅为企业带来减负,而且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服务业发展、打造服务型经济带来质变。三个月以来,全省新增户数较多的行业为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和交通运输业,分别增加1363户、915户和775户,分别占新增试点纳税人的30.16%、20.25%和17.15%。

张锁林认为,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提升了现代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

6、计算规则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营改增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未来将简并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郑建新指出,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张斌表示,税率档次越少越清晰,一般来说,增值税采用单一税率是最好的,但是应当考虑服务业的特性。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所说的: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1、征收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2、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7、有关规定

关于营改增试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营改增

一、原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试点地区试点后成立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销售额×3%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

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有关规定负有相关增值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按照本通知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营改征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变化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角度、多层次诠释此次税改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

8、常见问题

在工作中,您是否遇到过以下情形

面对营改增企业要做好哪些应对工作?除了财务部门,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吗?

公司本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要缴纳6%的税,那税负不是上升了吗?怎么说营改增后税负会下降呢?

支付给国外费用到底要代扣代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扣完的税能不能抵扣呢?

出口服务零税率和免税有什么区别?如何享受出口服务税收优惠?

营改增的会计核算有何特殊处理?增值税的申报、凭证管理和营业税有什么区别?

会计家园常年开设网络大讲堂,结合财政部最新政策,为财务工作者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解答。

9、要点

充分掌握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政策和过渡处理

区别出口服务享受零税率和免税待遇的差异

深入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提出营改增企业要做好的应对工作:采购和供应商、销售和客户

熟练掌握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有关凭证管理

熟练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10、积极意义

营改增,促创业增就业

服务业发展加快,就业最大“容纳器”作用明显


营改增

“服务业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营改增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直接拉动就业增长。”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2013年,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46%,首次超过制造业;2014年一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据测算,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高于制造业。过去我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大约拉动100万人就业;目前GDP增长1个百分点,大约可以拉动130万人就业。

生活服务业适时纳入,几百万户小微企业将直接受益

下一步营改增如何推进?从两会上透露的信息看,电信业很快纳入试点已经明确,接下来还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后续营改增试点方案,应充分考虑如何促进就业,这样可以更充分发挥营改增的宏观效应。”白景明表示。

2014年1月1日起,铁路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新纳入试点企业1.86万户。其中,上门收取包裹和寄送包裹的快递企业占了七成。快递业收派服务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营改增对其适用6%的低税率,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行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就业。

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对于方便和丰富人民生活、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劳动成本和房屋租金增加较快,不少企业负担沉重,经营出现困难。“生活服务业门类复杂,点多面广,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是典型的门槛低、就业吸容力弹性大的行业,应当考虑适时纳入营改增。”白景明认为。

记者从财税部门获悉,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研究包括生活服务业在内的相关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如果营改增扩大到生活服务业,不仅会使几百万户小微企业直接受益,税负明显减轻,而且对整个行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11、最新进展

扩围金融

2014年1月1日开始,营改增将在原来“1+6”的基础上实现再扩围,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也将纳入改革行列,与此同时,一场关于营业税九大税目纷纷纳入减税阵营的讨论正在形成。


营改增

作为营业税九大税目之一,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正在加速推进中。消息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预计2015年开始推广。

*:2016年全面推开

据中国*网消息,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

作为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也因此成为与全国各行各业息息相关的重要税制改革。

*表示,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

*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改革要有利于发挥*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通过完善*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氛围。

对此,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作为2016年工作重点,营改增即将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全面纳入试点范围,实现全行业覆盖。

楼继伟:2016年5月1日实施营改增

2016年3月7日,楼继伟财长答记者问称,2016年的*工作报告,克强总理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给了我们时间表,没有“力争”两个字了,也就是说,这是任务鞭策。总理去年讲“力争”,2016年5月1日的军令状已经下了。其他的可能还有,比如说要研究*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所谓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这是个大事。原则上说,应当在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再做,我刚才讲了,主要税种,营改增今年一定要完成。

楼继伟称,由于实行营改增,营改增过程中实际我们是降税的,我们拟准备的方案是17%的标准税率并不提高,但是由于所有的不动产可以纳入抵扣了,没有一个地方不用不动产,道路、道路两边的交通工程、厂房,都是不动产,这些可以抵扣了,实际税基就缩小了,就造成了减收,无论是*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要减收,在目前的情况之下不适宜提高标准税率,因此是减收了。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从2016年5月1日起,一是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二是在之前已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增加进项抵扣,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同时,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预计2016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不动产可纳入抵扣减税


营改增

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可供抵扣的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尤其是不动产将纳入抵扣范围。

2016年3月21日消息,营改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有望本周公布,方案文件有100多页。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将兼顾改革和稳增长,作出妥善安排。其中,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原增值税纳税人、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将不动产纳入抵扣,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据了解,有关部门大致测算,不动产纳入抵扣带来的减税,占全部减税额的60%。

细化征管事项明确

2016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公告,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目前相关准备已进入最后倒计时。

根据公告,为确保首期申报顺利完成,延长了纳税申报期。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公告同时明确兼营增值税、营业税业务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方式,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发票方面,税务总局也表示,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营改增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我国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国家治理的基础将打得更牢、夯得更实。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李万甫介绍说,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将释放更多制度红利,每年减税5000亿元。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减税力度更大。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还首次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基本上完成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管是原材料还是半成品,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这对于降低企业税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营改增全年减税五千亿

2016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试点运行情况,并回应了社会关心的问题。


营改增

2016年5—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

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2016年5—11月份,除了四大试点行业外,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110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1180亿元,三项共计减税3387亿元。加上2016年1—4月份营改增847亿元的减税,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减税4234亿元。

“把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考虑进去,前11个月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全年5000亿元的减税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说。

王陆进说,在税制转换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要逐一核实试点纳税人的经营业务,然后按照26个小行业的划分口径,确定每一户纳税人的行业归属,并在信息系统中打上标签,确保试点纳税人行业定位准确、身份唯一。

每个月申报期结束后,计算机自动提取每一个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用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原来的营业税应纳税额进行比较,这样得出每一个纳税人的税负变化数据。在此基础上,再汇总形成每一个行业的税负变化情况。

12、实施首日

2016年5月3日迎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的首个工作日,也是二手房交易缴纳增值税的首个开票工作日。此次系我国首次对自然人征收增值税。

改革前,很多百姓误以为营改增为百姓二手房交易“加征”增值税。通过了解政策才发现,营改增试点改革对二手房交易基本实现了税收政策的平移,甚至对相当一部分老百姓来说,获得了较大利好红包。

如过去征营业税5%,100万元的房子就要交5万元营业税;现在改征增值税还是5%,由于增值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应缴税款变成4.76万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后税收负担是4.76%。

不仅如此,为方便百姓办税,税务总局还研究决定,改革后个人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不动产出租,仍由地税部门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一切维持不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一场重大改革,需要我们扎实细致做好每项工作,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目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总体平稳顺利,但对于后续改革任务仍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红利让更多纳税人和老百姓实实在在受益。

13、国际认可

中国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目前正在顺利实施中,这一改革引起国际各界高度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彭博社、《国际税务》等主流财经媒体,普华永道、基德等国际大型会计法律咨询公司,以及各国知名财税专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营改增展示了中国财税部门高效的执行力,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经济稳增长和市场增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营改增使中国的增值税制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中国经济*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财税部门执行高效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法与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理查德·克瑞沃在《国际税务》杂志中谈到,*总理在2016年3月5日宣布将在5月1日推开营改增时,业界广泛怀疑该时间表的可行性。但出乎意料的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竟然真的在不到8周时间内克服了技术上和制度上的困难,制定出了实施方案。同时,中国的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在营改增交接过程中的积极配合也令西方学者和政治家赞叹。

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欧文斯认为,税务机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推进,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使每个税务人员在面对这一颇具挑战性的改革时,都能熟练掌握开展征管工作的具体做法。

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期间,FTA主席暨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署长爱德华·楚普表示,中国税务部门面对如此多的纳税人,顺利推行营改增,充分表明了中国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也展示了中国税务部门高效的执行力。

将成为里程碑事件

2016年11月3日,OECD税收政策与研究中心税收专家皮特·巴提奥一行赴江苏省和北京市国税局实地调研后,认为中国的增值税改革是一项举世瞩目的重大改革,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

作为法国最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基德律师事务所在其财税简报中提到,营改增无疑将成为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中国在营改增过程中不断颁布的各种具体操作措施,将为今后增值税立法奠定基础。

彭博社在其简报中评论道,中国的营改增不仅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而且从长期来看,税制改革对服务业的促进作用将有助于中国经济保持平衡发展状态,有助于经济结构优化。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说,营改增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消除了存在于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制隔阂,营造了公平、有效的税制环境,扩大了行业间贸易往来,激发了经济活力。

香港NOW电视财经台主持及评论员黎伟成在发表的文章《谈国论企》中认为,营改增后,多个行业的企业得到了大量可观的税收减免,营改增是一项藏富于企业乃至藏富于民的改革政策。

税制改革成功典范

中国的营改增是在全国范围内以统一的增值税制度来取代营业税制度。在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之前,已在一些地区和行业成功地开展了试点,积累了技术和政策方面的经验。

普华永道的胡根荣认为,营改增是全球近年来最大规模的减税举措之一,新的增值税制度具有先进性,将对世界各国的税制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欧盟增值税制度现代化问题专家小组成员让·克劳德·卜夏尔在2016年第10期的《国际税务》杂志中撰文称,过去30年间,中国高层决策者将老旧的税收制度转化成非常现代的增值税制度,某种意义上已领先其他国家。中国将金融行业纳入征税范围并按较低税率征税,无疑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非常勇敢的一步。凭借着强大而开放的经济,中国推行了正确的增值税制度。

卜夏尔说,中国增值税的转型速度极快,又避免了重蹈其他国家的覆辙,称得上是国际税制改革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