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力资源的涵义及界定
*组织人力资源的涵义及界定
*组织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公务员。但是,根据世界各国*组织人力资源的具体情况和公务员划分范围的不同,*组织人力资源除公务员以外,还应包括其他部分为*工作的无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论文联盟,公务员划分范围各有不同,导致*组织人力资源所涵盖的范围也不同。在美国,凡在*领取工资的都属于公务员,包括工勤人员,由此可见,美国*组织人力资源实际上就是美国公务员。1854年英国国会*诺斯科特和杜维廉提出了一项改革文官制度的方案,即“诺斯科特-杜维廉报告”。此报告以后以法令的形式采纳并加以实施,英国的近现代文官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英国的公务员被称为文官,但文官仅包括执行*政策的不随政党共进退的事务官(其中包括一部分聘任制工作人员),不包括随政党共进退的政务官。因此,英国*人力资源包括事务官(公务员)、政务官和其他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为*工作且领取*薪资的人员。1946年法国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总章程》,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逐步形成了完备的公务员制度。法国公务员包括从*到地方*的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公立公益机构人员,但不包括议会工作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由此可以推断,法国*组织人力资源包括公务员、议会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和其他不具*公务员身份但为*工作且领取*薪资的人员。德国公务员包括公务员、职员和工人,德国的公务员在范围上相当于我国的公务员,职员相当于我国的聘任制公务员,工人就是临时*雇员。www.11665.CoM在日本,只要在*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具为公务员,可见日本*组织人力资源范围基本与日本公务员范围基本重合。新加坡是典型的精英统治,公务员是精英中的精英,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工作人员、司法人员和警察、中小学教师和武装部队。可见,新加坡*组织人力资源包括公务员中的*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司法人员和警察)和其他不具*公务员身份但为*工作且领取*薪资的人员。香港*组织人力资源除了分布在大小*组织的公务员外,还包括领取*薪资的*外判雇员和临时工人。根据*地区《公务人员任用实施细则》规定,公务员的资格是指“依法组织的公务机关中任职,须在组织法中定有官等及职等,须是非政务官”,由此可推知,*地区*组织人力资源包括公务员、政务官和为*组织工作而领取薪俸的无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在我国,*组织人力资源除公务员外,还包括在*工作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任制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以机关性质划分,可将现行公务员分为行政机关公务员与党群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主要指各级*及其组成部门,党群机关指*及*党派、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协、公立社团组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是指在*工作,具有行政岗位,但是没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各级*及其职能部门内部都存在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尤其在各
级*及其职能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任制工作员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对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探索的产物,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2007年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城市深圳招录了我国第一批聘任制公论文联盟务员。聘任制工作人员是签订合同的公务人员,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签。工勤人员是在*中工作的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只具有工人身份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是过去我国政企不分时遗留下来的*工作人员,现在已为数不多,且现在很少招录;临时工作人员也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工作的长期临时工,既没有编制也没有合同,这部分人在县级以下*中很常见;另外一部分是*为完成某项特殊工作而从别的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任务完成后还回原单位工作,习惯上称为借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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