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自2002年开始试办,2004年获得国家教育部确认。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05年开始独立招生,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中医、中药、护理学等专业教学为主体的本科高等教育实体。学院新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占地面积336.54亩,目前在校生人数为7100余人。
中文校名: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创办时间:2002
类别: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医药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所属地区:中国广西
现任校长:周元明
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
校训:明德自强和而不同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学校代码:13643
1、学院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学院新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占地面积336.54亩。学院办学基础设施齐全,拥有冷暖*空调的综合教学大楼、饭堂、图书馆,以及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教学中心,可供中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临床模拟训练的医药实训基地,心理咨询治疗和教学中心,室内外体育场馆满足体育课和各类球类、形体舞蹈等课余健身锻炼的需求。
学生毕业统一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毕业证书,并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学生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毕业生具有报考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国家公务员等资格。
2、办校特色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紧跟医药行业的时代发展步伐,培养具有社会竞争力的应用型、创新型和创业型本科医药人才。共享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的师资、实践教学医院和科研成果等资源,重视教学质量,积极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丰富多彩。
3、专业设置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1)按母体学校热门骨干专业设置。
(2)以区域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增设新专业或专业方向。
(3)突出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原则。
(4)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
现开设有中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方向)、中医学(骨伤科学方向)、中医学(外科学方向)、中医学(对外中医方向)、中医学(医学心理学方向)、针灸推拿学、护理学、护理学(英语方向)、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市场营销、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学等15个热门骨干专业(方向)。
4、办学条件
教学行政用地
截止2015年7月,学院的校园土地面积为436.54亩,包括现已使用的校园100亩(第一期工程)及新征336.54亩(第二期工程),生均占地面积52.44平方米。
学院实行系院合一,医学、药学类大四年级学生均安排在合作方即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瑞康临床医学院和百年乐制药厂学习和生活。
教学仪器设备
学院完善了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等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设备的建设,一方面保证了中医、西医、护理、药学等基础实验教学的开设,同时建成并开放医药实训基地,使学生的动手能力训练得到强化。目前,学院的教学设备总值2700多万元,已投入使用仪器设备约3300多台(套)。
藏书数量
学院中医药专业及综合类文献资源总量约51.5万册(纸质31.5万册,电子20万册,共享母体学校15万册医药类纸质图书),各类中文期刊450多种,生均图书为93册。引进中国知网医药卫生类、高等教育类、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读秀知识库等网络数据库资源。
5、师资力量
学院高度重视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在积极引进聘用各学科教师的同时,充分利用母体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雄厚师资,形成了一支学历、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素质优良,发展趋势良好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主要由三部份人组成,一是学院自聘专职教师;二是聘用母体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或其他学校教师;三是聘用临床教学医院的教师。
截止2015年7月,学院共有专任教师456人,其中,高级职称160人,中级职称192人,初级职称104人,其中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的35%;博士学历20人,硕士学历278人,本科158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外聘兼职教师69人,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
6、教学工作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据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以及区域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学院遵循"理论够用,注重技能,突出应用"的原则开展课程建设。先后两次进行了教学计划的修订,从总体上做到了压缩理论课时数,增加实践课时数;优化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使专业知识得到深化提高,选修课程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得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合理化。
学院目前所有专业能开出所有课程,且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的讲授,教学质量得以保证。
在学院的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的科目和相关课程保持协调一致,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100%。其中,医学类本科生除完成中医和西医基础实验课外,侧重规范了见习教学和临床技能培训,并深化了实习教学的改革。在医学类学生中实施了实习量化考核、毕业技能考试等考核制度改革,保证了临床教学质量。药学类学生侧重毕业论文的设计和答辩,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参加实习单位科研项目,完成一篇毕业论文。大多数学生撰写的的论文质量较高,体现出了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人才培养
基础理论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学院紧密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不断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公共基础课程确保学生获取社会科学知识、培养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
2011年5月,学院通过了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检查,并获得专家的一致好评。2011年11月在广西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工程(第四期)建设情况验收检查中荣获优秀。
专业课是学生获取专业知识、培养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主渠道。要求各个专业学生要系统学习和掌握了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了解所属学科的最新学术发展动态,具有自主获取知识、正确运用知识的能力;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重点掌握临床各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毕业班的学生通过实习,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通过限制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医学类专业学生对康复医学、性医学、元素医学、医学社会学、青年心理学、中医道德学等与医学密切相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得到了深化;药学类专业学生学习了生物药剂、药物代谢动力学、现代中药药理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等,无论在横向或纵向对现代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都得到了充分的拓展。
通过非限制性选修课程的学习,相当一部分学生掌握了健身拳术、形体舞蹈、中国传统文化、新闻写作等人文科学方面的实用技能。
基本技能
学院注重加强实验室建设和临床见习、实习基地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考核规范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实习前培训、实习过程量化考核、毕业前技能考核等一系列教学改革。
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建设方面也取得较快发展,目前共建立了中医一附院、瑞康医院、邕宁中医院等3所教学医院,与广西区人民医院、桂林中医院、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等区内外26所签订实习医院,病床数达15606张,能较好的完成后期临床教学任务。
在执行实践教学计划的同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拓展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2008年以来,学院每年举办一次各类技能大赛,如"护理技能操作大赛、药学专业实验技能操作大赛、推拿按摩手法功法大赛、医学专业临床技能操作大赛"等,既促使学生对技能操作和应用能力培养的重视,又能在用人单位领导专家面前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实践教学水平。
在教学计划中规定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排3次社会调查。社科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开展的社会调查活动,学生工作处和团委组织开展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同时,医学、药学类专业在第一、二、三、四学年的暑假,每个暑假安排一周,要求学生到基层医疗机构、药厂等进行见习,并撰写见习总结,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综合素质教育
除了专业教育,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如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
学院坚持开展大学生科协、红十字会、心理健康协会、书画协会、音乐舞蹈、传统保健与武术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补充和深化了各学科知识,锻炼强化了各种技能,提高了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能力。
8、录取规则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2.按照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4.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学院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5.对同科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7.对已进档考生,在阅档期间,如考生自愿放弃,可按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程序作退档处理。
8.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学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9.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学院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学院各医药类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学院不予以录取。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学院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0.被学院录取的考生,经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1.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专题网公布。
12.根据学院的教学安排,新生入学后的外语课以英语为主。
9、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5年学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15000元,当年新增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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