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始建于1965年5月,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是北京市区县一级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社会各界利用档案史料的信息中心。2018年朝阳区档案馆通过北京市旅游委的考察评审,被评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
1、简介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始建于1965年5月,“*”期间停止工作。1980年根据*恢复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恢复区档案馆并设置朝阳区*档案科,为区委、区*直属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朝阳区委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既负责对全区重要档案的保管、利用,又负责对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根据2003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转为事业单位,与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合署办公,为区*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2008年12月,区档案局(馆)正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区档案局为区*负责本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全区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区档案馆负责本区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事务性工作。
2016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与北京市朝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地方志办)合并办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档案业务科、法规科、收集科、保管科、利用科、整理科、信息化科、编研指导科、区志业务科共10个科室。
2、馆藏
朝阳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共计158个全宗,总排架长度2526米。其中文书档案21.8万卷(件),照片11162张,声像档案458盘,图书2117册,期刊报刊5167册,内部资料2938卷,实物362件,书画158幅,图纸773张,机要文件150998件。
馆藏档案中建国后形成的党政文书占馆藏总数50.3%,科技、专门档案占馆藏总数的49.7%,其中专门档案涉及有关农业规划、征地拆迁、建筑审批、水利工程、卫生防疫、科研成果、古树名木、公证、教学、婚姻、知青、招工等26种。还有少量的清、民国时期的旧政权档案和励志社华北盟军供销处双桥农场的档案。馆藏最早的档案为1738年(乾隆三年)房地契。年代最晚的档案是2004年形成的,历史跨度266年。馆藏档案中有*、*、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国家*到我区视察工作时的照片;有*、*同志到我区朝阳公园植树的照片;*同志为朝阳公园二期工程题写的园名手迹;有胡*同志到劲松街道视察的照片;有启功、欧阳中石等名家的书画作品;有反映*、后,近年来朝阳区发展变化的图片、照片和其他社会捐赠、征集的各种载体档案。
1996年我馆建立了名人档案库,至今已征集了吴英恺、翁心植、司堃范、罗有明、马芯兰、关槐秀等13位社会知名人士的手稿、著作、证书、实物等个人档案资料,极大地丰富了馆藏,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材和教育场所。
近年来,朝阳区档案馆加大了对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目前已将北京国际商务节、防治“非典”“禽流感”工作、朝外大街改造工程、经济普查、第十一届世青赛等一批重大活动、重要历史事件的档案收集进馆。
随着馆藏数字化工作深入开展,馆藏档案检索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已有电子目录210万条,扫描文书档案73万页,声像档案已全部数字化。
朝阳区档案馆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已向社会开放9批档案,8194卷。编辑出版的《朝阳区委工作52年》、《档案里的五彩人生》、《北京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纪实》、《朝阳区委常委会议回眸》等专题档案资料深受欢迎。
3、主要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订本区档案及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档案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区级机关非独立建档单位的档案工作。
(五)负责本区有关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备案工作;组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档案业务、地方志业务研究和科研活动以及档案业务、地方志业务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多种门类的档案,维护其完整与安全。
(八)负责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鉴定、开放、统计工作。
(九)负责接收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负责向社会征集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十)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拍照、录音、录像工作,并对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
(十一)拟定本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朝阳大事记汇编》编纂方案,并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编纂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地情资料搜集工作,并整理保存本地区地方志文献、资料及旧志。
(十三)组织推动全区部门志、行业志、街乡志的编纂工作。
(十四)负责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十五)完成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内设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办)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助局(档案馆、地方志办)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全局(档案馆、地方志办)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全局(档案馆、地方志办)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材料、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决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人事、信访、老*、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档案业务科:负责制订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区级机关非独立建档单位的档案材料的形成、归档、管理、开发利用和档案信息化工作;负责制订本区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和档案业务研究与科研活动;负责全区档案的统计工作。
法规科:负责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遵守档案法律规章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区内向非国家档案馆出卖非国有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档案移交期限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区属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备案工作。
收集科:负责接收本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该进馆的档案;负责向社会征集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收集本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负责本区重大活动和工作的拍照、录音、录像工作,并对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移交。
保管科:负责档案的收进、移出管理和利用档案的出入库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和资料的科学分类、排列、编目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日常安全保管和统计工作。
利用科:负责馆藏档案的查档接待工作;负责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整理科:负责馆藏到期档案鉴定、满30年档案开放审查以及档案抢救工作。
信息化科:负责制订局(档案馆、地方志办)档案信息化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档案馆、地方志办)信息网络建设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及维护工作。
编研指导科:负责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地情资料搜集工作,整理、保存本区地方志文献、资料和旧志,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完成年度调研任务;负责组织、指导、编纂《朝阳大事记汇编(季刊)》;负责开展档案资料编研工作,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并编纂地情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档案编研成果及地情资料等;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志宣传和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研志工作。做好地方志信息化(网站)工作。
区志业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负责组织、指导、编纂《北京市朝阳区志》和《北京朝阳年鉴》;负责组织、指导、编纂部门志(行业志)、街乡志、公司志以及部门(行业)年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5、相关信息
2018年1月5日,朝阳区档案馆通过北京市旅游委的考察评审,被评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区。
档案馆作为“红色资源”的原始保管基地之一,是一个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后,我馆将抓住“红色旅游”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创新思路,加强与旅游、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合作,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促进“红色旅游”和档案馆自身的发展。
据悉,我馆将在2018年朝阳区“档案馆日”活动中举行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