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凤
钱仁凤,女,2001年9月在星蕊宝宝园上班,2002年2月22日幼儿园发生中毒事件,检察院指控钱仁凤实施了投毒行为,2002年9月3日钱仁凤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2015年12月,云南省高院认定钱仁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符,证据不足,故判处钱仁凤无罪。
1、人物事件
2002年春节前夕,钱仁凤返家过年,大约呆了10天。钱智远本想让女儿留在家里,看见她在打包行李,几欲脱口的话又闷了回去。“早知道会出事,应该说出来的。”
一份当年的报案记录显示,2002年2月22日17点,“星蕊宝宝园”园长朱梅之父朱明华到*机关报案。朱明华称,当天15点左右,2岁多的侯磊睡完午觉起床后,他和朱梅发现侯磊的精神不好,朱梅以为是感冒,便冲了碗糖水给宝宝喝,发现没有好转,便将侯磊以及另外两名出现不良反应的儿童送进医院。一个半小时后,侯磊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儿童脱险。
根据尸检和现场勘验,巧家县警方证实侯磊的死因为“摄入毒鼠强”。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投毒案”。
2、判决结果
投毒案事发后7个月,昭通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当年的刑事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凤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侯磊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因钱仁凤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钱智远回忆,“听到判决后,钱仁凤曾大声喊冤枉”。
宣判后的两个月,钱父收到了判决书。不久,钱仁凤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上诉。随后,云南省高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凤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3、狱中申诉
2010年4月9日,钱仁凤在云南省某女子*已服刑8年。那一天,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到该*进行法律援助。喊冤的钱仁凤引起了律师们的注意。
“看见我们就像看见了救星,跪下来哭着喊自己冤枉,监管人员拦都拦不住。”
在场的律师朱翰中回忆,钱仁凤的案子令他很意外。“从服刑人员的心理上来说,入狱8年仍在喊冤的事例并不多见。至少是需要给案子打个问号的。”
律师杨柱接手了钱仁凤的投毒案申诉。经过多次与钱仁凤沟通,并赴巧家与其家属接触后,2010年9月7日,钱仁凤和父亲委托杨柱,对当年的投毒案进行调查取证和申请再审。不久,律师杨名跨也成为了钱仁凤的申诉代理者。
经过与钱仁凤交谈和查阅当年的卷宗后,杨柱和杨名跨认为,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警方侦查和法院认定的事实几乎站不住脚,“从作案动机到证据链,疑点太多了。”
查阅当年的卷宗后发现,司法机关认定的证据链核心,是钱仁凤的口供和那个投毒的药瓶。
他说,“证明钱仁凤投毒的那个药瓶、注射器、切开药瓶口的菜刀上,都没有发现钱仁凤的指纹。”
至于钱仁凤的口供,杨名跨说,“口供笔录并非直接证据,不能锁定钱仁凤就是投毒案嫌疑人。”
两位律师质疑,钱仁凤在审讯中遭到了刑讯逼供。2012年10月18日,钱仁凤在给杨柱的信中称,当年在审讯室,她遭到了两名警察的殴打,“我不承认,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他们还脱下黑皮鞋打我的脸,皮鞋的跟有点高。”
钱仁凤说,在坚持不承认的情况下,警方又将她的双手反铐。最终,在投毒案发生3天后那次长达12个小时的审问中,钱仁凤供述是自己投了毒。
回忆当时的情景,钱仁凤说:“不招就要吃苦,不招就跪在地上。”
2011年,杨柱代钱仁凤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认为,原审所认定的证据经过原审法庭的质证、认证,证据客观真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钱仁凤的再审申请书。
此后,杨柱和钱仁凤的亲属分别向云南省政法委、省*厅等有关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但均石沉大海。
4、迟到的正义
钱仁凤
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钱仁凤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但至今无果。
钱仁凤入狱服刑已经12年,当年的未成年少女如今已届而立。按照当年的刑事诉讼法计算,如无意外,钱仁凤至少要到2015年才能出狱。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5年5月11日,钱仁凤案将再审,云南省某*。面对帮自己申诉了5年的律师杨柱,女犯人钱仁凤露出了笑容:“终于看到一点希望了!”杨柱说,她其实没有很开心,更多的是心情复杂。
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
5、人物访谈
南方都市报对话钱仁凤:“不恨别人只恨自己没文化”
钱仁凤无罪获释后告诉媒体记者,整个家族都来了,大家说法律公平公正,还是要感谢*。
南都:被冤入狱,恨吗?
钱仁凤
钱仁凤:很绝望,觉得只能认命吧,悔恨地过每一天。恨自己没文化,没毅力,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存在恨别人,恨谁呢,恨别人有啥用,恨别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南都:在*最折磨的是什么?
钱仁凤:我晓得总有一天真相大白,但我就是恐惧啊,没人为我翻案,没人为我调查,没人愿意相信我是清白的。花了五年写的申诉信,无人回应,见杨柱之前还咨询过其他律师,人家都觉得可笑,怎么可能是冤案,说白了就是敷衍了事。凡是有法律常识的人看这个案子,都晓得我是被冤枉的啊,关键开始没人愿意关心。
南都:回到家亲人怎么说?
钱仁凤:整个家族好几十人都来了,为我高兴,很多人都已经不认识了,认识不认识的人都为我高兴。很多人都说,幸亏你出来了啊,现在*好,法律公平公正,要感谢杨柱律师和媒体记者,更要感谢党的政策好,我也很激动。我跟家人的想法一样。至于法律公正公平、为何十多年前被冤入狱这个问题,没人问过,我也没想过,最后还是感谢*。
南都:父亲状况还好吗,给母亲上坟说了什么?
钱仁凤:父亲74岁了,这些年操了太多心,现在耳朵也聋了,非要大声说话才能听见。而且有胃病,希望经济条件允许了,带他做个全面的检查。给母亲上坟,我在心底说,我回来了,我平安了,你在那放心,我会好好活下去。
南都:将来有何打算?
钱仁凤:现在跟社会脱节了,希望尽快适应社会,早点找份工作养家,我还是有信心的。我也没啥文化,只会做衣服,当然希望有钱能开个店,毕竟人不能一辈子打工,要让自己更强大。至于结婚,等以后再慢慢考虑吧。
新文化报:17岁入狱,13年后无罪获释
狱13年重获*,走出法院,面对众多记者,钱仁凤显得有些腼腆,说话有点儿语无伦次。
记者:案发后你有没有认罪?
钱仁凤:因为当年我才17岁,什么也不懂,他们一直逼着我认罪,我没有办法。
记者:在*里最难熬的是什么?
钱仁凤:在*里想父母,我进*的时候母亲还在世,而到我出来时母亲已经去世了,我连她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
记者:何时觉得能翻案?
钱仁凤:我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进*后,我自己学习,通过看新闻看书自学法律,知道了我可以申诉,五年后才写出了我的第一份申诉书。
记者:申诉书给了谁?
钱仁凤:我当时把我写的申诉书都投进了*的信箱,但是都没有回应。
记者:没有想过放弃吗?
钱仁凤:没有,我一直没想过放弃。
记者:是什么支撑着你走过13年的狱中生活?
钱仁凤:我在*里看新闻,看到那么多无罪的都被放出来了,我就坚信我也一定能被放出来。
记者:无罪释放后最想说什么?
钱仁凤:最想说的还是感恩,感恩我的家人,还有就是杨律师,无偿给了我们这么多帮助。
记者:如今你还有什么诉求吗?
钱仁凤:做错事了,就应该承担责任,老百姓是这样,警察也是这样。
6、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2015年检察机关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要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案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7、国家赔偿
2016年6月1日,钱仁风(曾用名钱仁凤)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共计索赔955万余元。其代理律师杨柱曾介绍,虽然根据惯例,国家赔偿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本计算标准,职工工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但在他们看来,钱仁风在狱中失去的是24小时的*,不能等于工作8小时。因而才根据所有被剥夺*的时间计算,提出了上述索赔的金额。
2016年7月8日下午2点半,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希望依法及时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8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报道的赔偿金额173万元不准确,确切赔偿金额,云南省高院将会在送达决定书签收生效后对外公布。
2016年8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相关事宜进行了发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现已审理终结,经云南高院赔偿办法官多次与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即支付钱仁风被侵犯人身*的赔偿人民币1223857.30元;支付钱仁风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00000。并于今天早上依法向钱仁风的特别授权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
8、支付申请
钱仁风于2016年9月12日正式向法院递交支付申请,申请此前法院决定的172万余元赔偿金,这也表明其接受了国家赔偿金额。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