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
国务院常务会议2015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在改革审批方式上,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中,选择审批频次比较高、市场关注度比较高的110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南京江北新区今年将在全省率先试点“证照分离”改革,探索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目前相关改革方案已上报省*。这是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江宁区模拟审批现场会上了解的信息。
中文名:证照分离
类型:法律法规
时间:2015年12月16日
试点地点:上海浦东新区
1、名词解释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上海自贸区建立和扩区以来,率先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2、政策背景
新华社上海2015年12月16日新媒体专电: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会议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自贸区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解决了企业“办照难”的问题。新一轮的试点旨在化解“办证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改革的感受度。
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此外,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
3、政策内容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着力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允许企业在获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之前办理营业执照,获得市场广泛认可。但是,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一些企业反映,获得商事登记主体资格后,要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还存在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据了解,浦东新区将按照党*国务院对浦东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力转变*职能的要求,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进行试点。
沈晓明强调,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保等特定活动,*还是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根据许可事项的不同,“证照分离”改革分五种情况推进试点,其中包括:
一是取消审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
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产业政策制订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
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或兼并和分立审批等。
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
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等。
此外,在加强综合监管上,主要探索建立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综合监管体系。
4、政策影响
据了解,试点方案获批后,浦东新区将在其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浦东新区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将下决心削减审批权力,增强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5、政策获批
2015年12月29日经*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批复》提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的问题,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提高监管效能,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试点采取分类推进的方式,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一是取消审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风险防控。
试点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综合监管体系。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实施协同监管;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依托,实施自律监管;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实施社会监督;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实施动态监管。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上海市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试点情况,大胆探索,稳步扩大试点领域,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6、地*策
温州
2018年4月,温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温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证照分离
在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方案》明确的9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期为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试点方案》明确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8项,其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告知承诺21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7项、强化准入34项,涉及*、交通、文广新、市场监管等21个审批监管部门。
按照“上下基本同步,做法基本相同”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对接、沟通、措施细化工作和县(市、区)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工作,及时出台各项改革审批方式的后续落实措施。
结合9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情况,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等原则和要求,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形成每个事项的监管方案,并于2018年4月10日正式实施。
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商事登记便利化和规范化举措,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