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通限行规定
广州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经历了一个从限外地号牌的货车到市区部分路段限行的过程,在污染预判成立的时候,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1、外地号牌货车限行
2014年2月25日,广州市*局近日发布公告:从本月25日起,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外市籍15吨以上货车通行环城高速。这意味着,25日之后,一旦有外市籍货车在限行时段内开上环城高速,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扣3分的处罚,“闯禁区”4次12分将被扣完,暂扣驾驶证,回炉重考。交通管理部门表示,届时过境货车可改走外环城高速,即东南西北二环。
2、非环保车辆限行
2016年5月11日,广州市环保局发布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原来的二级预警分级变成了四级,从轻到重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4个等级,与之相对应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其中包括对机动车限行。
根据《预案》,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实施的措施,除了包含Ⅳ级、Ⅲ级要实施的措施外,还增加了广州机动车限行措施,将广州全市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3、单双号限行规则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2组,
单日数:尾号为1、3、5、7、9出行
双日数:尾号为2、4、6、8、0出行
4、最新限行规定
(2017年)
工作日高峰时段指定“区域”限行:在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围成的区域范围内(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工作日规定时段指定“路段”限行: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