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口袋党员

科普小知识 2024-04-19 15:32:58
...

“口袋党员”是指组织关系长期放在“口袋”中,人在一处、组织关系在另一处,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党员。“口袋党员”形成的常见原因包括在一些非公企业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流动党员未能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等。各地基层党组织目前普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流动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情况,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1、*要求

2014年,*出台了《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省市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按照中办相关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2、解决措施

让“口袋党员”落户安家、“隐形”党员现身服务,需要各级组织部门、党工委、党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首先,各级党工委、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让党员知晓如何调转、往哪调转、如何发挥作用等;

其次,各级组织部门、党工委在转接组织关系时,要告知转接程序、注意事项;

再次,要联合起来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活动,通过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与“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取得联系,对其进行统计登记,督促其转接党组织关系,及时进入党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有效履行党员义务;

最后,要增加基层党组织活动,吸引党员回归组织,让基层党组织变成党员活动的前沿阵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

3、党章规定

《中国*章程》在关于党员一章中明文规定: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党员有*的*。党员要求*,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劝党员*,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调动需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向上级组织部门出具组织关系证明,再由上级组织部门开出《中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给接收单位所在的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在给本人所在的单位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由县级(军队为团级)以上的组织部门接转。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亲自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上一篇: 猪屎豆属

下一篇: 紫荆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