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民汉合校、以*学生为主的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
中文名称:喀什师范学院
所属地区:*喀什
高校隶属:**自治区教育厅
院校类型:师范类
学历层次:本科
创办时间:1962年
院校地址:喀什市阔纳乃则尔巴格路46号
院校网址:http://www.kstc.edu.cn/
1、学院简介
校园风光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民汉合校、以*学生为主的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是**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也是祖国最西部的大学。
2、历史沿革
校园风光
学院的前身是*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上半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对自治区大专院校进行调整,决定将原*师范学院和*大学合并,从中抽调部分教职员工、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在喀什市组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我院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从建校到1979年底的17年间,学院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大学、*工学院、八一农学院、*医学院、*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中,承前启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地理位置
校园风光
学院所在地喀什市是*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也是我国最西部的城市。喀什地区与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五国接壤,边境线长近3000公里。
4、院系设置
图书馆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含3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5个,非师范类专业23个;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2个专业硕士点。有1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1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
5、师资力量
校园风光
现有教职工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720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52人,占专任教师的62.8%,其中博士102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68人,占专任教师的37.2%;学校现有在校学生近12000人;图书馆藏书121万册,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取全开放式和一卡通,校园网及3G通信网络覆盖全院,互联世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1亿元,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6、办学理念
广场鸟瞰
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以稳定为前提,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思路,不仅为*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作出了重大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高等教育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锻造了内涵深厚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学校已成为*特别是*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缩影。
7、人才培养
科学会堂
50多年来,学校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共培养了6万余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
8、学院荣誉
校庆大会
1994年、2009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学校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9、报考指南
录取规则
1.免费师范生录取:以自治区2015年相关文件为准。
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民考民”和“双语班”考生报到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汉语水平能力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4.艺术类考生录取:报考我院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疆内考生(民语言),在文化课分数线达到自治区(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疆内外考生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疆外考生,在文化课分数线达到2015年各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根据教育厅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上线,再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6.录取当中实行志愿优先、分数级差的方法进行。即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人数未满,则在下一志愿按同样方法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的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适合考生发展的专业;对于部分热门专业,则实行高分考生具有优先选择权的办法安排专业。
7.区外省区招生录取的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疆内计划安排录取。
8.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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