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子元
康子元,字右昌,号毓奇,会稽(今属浙江省)人,唐代经学大师。
姓名:康子元
字:右昌
号:毓奇
籍贯:会稽(今属浙江省)
朝代:唐
官职:金紫光禄大夫、侍讲学士、刺史
1、简介
唐开元四年(731)丙辰年科进士,官至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宗正太卿。举贤能治《易经》、《老庄》之学。形成帝王“受命不于天,于其人”,“是为公是,非为公非,蹈道必赏,违善必罚”,主张改革弊政,创立新制之改革思想。成为历史上改革家而名垂史册。后因上疏安史隐患不纳,遂请旨入闽观风,居建宁府建阳县,现有遗迹子元公墓在建阳,为入闽康氏始祖。
2、《新唐书》记载
康子元,越州会稽人。仕历献陵令。开元初,诏中书令张说举能治《易》、《老》、《庄》者,集贤直学士侯行果荐子元及平阳敬会真于说,说藉以闻,并赐衣币,得侍读。子元擢累秘书少监,会真四门博士,俄皆兼集贤侍讲学士。
玄宗将东之泰山,说引子元、行果、徐坚、韦縚商裁封禅仪。初,高宗之封,中书令许敬宗议:“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说、坚、子元白奏:“《周官》:乐六变,天神降。是降神以乐,非缘燔也。宋、齐以来,皆先哜福酒,乃燎。请先祭后燔,如《贞观礼》便。”行果与赵冬曦议,以为:“先燎降神,尚矣。若祭已而燔,神无由降。”子元议挺不徙。说曰:“康子独出蒙轮,以当一队邪?”议未判,说请决于帝,帝诏后燔。
乘舆自岱还,减从官,先次东都,唯子元、毋煚、韦述以学士从。久乃徙宗正少卿,以疾授秘书监,致仕。卒,赠汴州刺史。帝尝制赞赐说、子元,命工图其象,诏冬曦、述、煚分为傅。
3、官职介绍
金紫光禄大夫:
文官,为唐代为正三品,宋代为正二品,元代为从一品。君主近臣,依君主诏命行事。
侍讲学士:
唐始设,初属集贤殿书院,职司撰集文章﹑校理经籍。宋时由他官之有文学者兼任,如邢昺以国子祭酒为侍讲学士。属翰林学士院。元明清翰林院均置此职,讲论文史,甚为清显。
刺史:
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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