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归宿
税负归宿(IncidenceTax)亦称“税收归宿”、“赋税归宿”、“课税归宿”。它是税收负担的最后归着点。即是税收负担运动的最后归着环节,表明全部税收负担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1、基本概念
国家对纳税人课税,其税负的运动结果有三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转嫁使税负最终落在负税人身上;二是税负无法转嫁而由纳税人自己承担;三是转嫁一部分,纳税人自己承担一部分。不管出现何种情形,税负总是要由一定的人来承担,归着于一定的人身上。
2、归宿分类
税负归宿有经济归宿与法律归宿之分。税负由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负担称为税的法律归宿,税负不由纳税人负担而由其他人负担称为税的经济归宿。从法律上的归宿过渡到经济上的归宿,可能只要一次转嫁就能完成,也可能要经多次转嫁才能完成。特殊情况是,法律上的归宿即是经济上的归宿,在这种情况下,税负转嫁则没有发生。因此,税的法律归宿始终只有一个,而经济归宿则可能是一个、两个甚至更多。税收究竟是谁负担的问题,看起来似乎简单,其实不然。现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设:税法规定对销售酒类征税,卖者每出售一瓶酒要纳1元的税,在不征税时,每瓶酒的售价是4元,就此例来看,1元的税由谁来付钱?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售价仍是4元,那么不管买者是谁,这时,l元的税由卖者来负担。
(2)由于征税的缘故,卖者把售价提高到5元,这时,l元的税由买者负担。
(3)售价提高到4.5元,这时买卖双方都负担了一部分税,买者负担0.5元,卖者负担O.5元。
即使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税负是在运动着的,总是要由纳税人或其他人来负担。
从上面卖酒的例子来看,税的法律归宿总是卖者,而经济归宿在情况(l)下为卖者,在情况(2)下为买者,在情况(3)下则为卖者和买者共同充当。税负归宿亦有直接归宿和间接归宿之分。前者指税负无法转嫁,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的情形;后者指税负发生转嫁,由他人负担的情形。
税负归宿是税收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
3、西方观点
西方财政学认为,税收从征收到最终找到归宿,要经过三个环节,即:*向纳税人征税,此称税收冲击点;税负的转移过程,此称税负的转嫁;税收负担落在负税人身上,此称税收的归宿点。税收转嫁是介于冲击点与税收归宿点之间的中间过程。整个过程如下:*课税→企业纳税(最初受到税收冲击)→转嫁(通过交易过程转嫁税收负担)→归宿(买方或卖方最终负担税收)。
4、研究意义
税负归宿是税收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
研究税负转嫁与归宿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来说,不仅在于能够弄清税是由谁负担的,更重要的有助于*建立合理的税制。例如*对汽车制造商征收销售税,这并不意味*想把汽车销售税的负担加到制造商头上。因为如果*想这样做的话,本来是可以对其利润所得征税的。*实际上完全了解制造商们可以用提高汽车售价的办法把税负推给汽车消费者;或者*的真实目的就在于要汽车消费者来负担这一税收。*之所以对制造的汽车销售额征税,只是因为制造商的汽车销售额是一个方便的征税点。在我国,大家都知道流转税是转嫁税,但*却选择流转税为主体税种,这是因为流转税比所得税取得收入来得更容易。
对企业来说,研究税负转嫁与归宿强调的是经济意义。谁都想把税负转嫁给别人负担,确实也可以把税负转嫁给别人负担。但事实不一定那么如愿。税负转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有深奥的经济内涵,只有精通其中奥秘的人,税负转嫁才会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