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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忠告

科普小知识2022-02-04 1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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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忠告内容:规定应该少定,一旦定下之后,便得严格遵守。提出者:英国教育家洛克点评:简则易循,严则必行。令出必行才能保证成功。

中文名:洛克忠告

内容:规定应该少定

提出者:英国教育家洛克

点评:简则易循,严则必行

1、简介

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满意的工作绩效。明智的管理者会利用监督这把利剑,促使员工们既心有紧迫感,又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在管理中,把事情程序化、制度化,让各职能部门有章可循,员工按部就班,可以提高管理效率。要做到这些,制定各种各样的规定就不可避免。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何制定规定,从而使企业能以最好的状态运转,是每个管理者都不能忽视的问题。过多的规定会使员工们无所适从,规定应该少定。少定规定会给员工们以较大的个人发展空间,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的产出效率。但是,规定要是不能严格得到执行,那就会比没有规定还差。适当的规定,然后严格的得到执行是成功的保证。

2、相关故事

分粥的故事

有一个流行很广的分粥的故事,说的是有7个人一起居住,他们每天都须面对同一个问题:怎样将一锅粥平均分配。他们尝试通过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想出了以下方法:大家选举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负责分粥。开始时,这个德高望重的人还能公平地分粥,但没多久,他却开始为自己及拍他马屁的人徇私。大家于是要求换人,但换来换去,负责分粥的人碗里的粥仍是最多。没办法,只好采取了另一个方法:大家轮流分粥,一星期每人负责一天。但他们马上就发现,每人在一星期中都只有负责分粥那一天才吃得饱,其余6天都要挨饿。于是大家对新方法仍然不满意。最后,大家想出了一个方法:7人轮流值日分粥,每人一天,但这次分粥者要最后才可领粥。令人惊异的是,在这制度下,无论谁来分粥,7个碗里的粥都一样多!因为分粥者明白,如果7碗粥并非一样大,他无疑只能领到最小的一碗﹙因为他要最迟领粥﹚。

同样是7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有不好的工作风气,一定是机制问题。只有机制健全了,才能使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

分粥的故事告诉我们规定的重要性。但有了规定,要是不能严格地执行也不妙,规定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只有令出必行,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春秋案例

约翰·洛克

孙武先将列队训练的要领清清楚楚地讲了一遍,但正式喊口令时,这些女人笑成了一团,乱作一堆,谁也不听他的。孙武再次讲解了要领,并要两个队长以身作则。但他一喊口令,宫女们还是满不在乎,两个当队长的宠姬更是笑弯了腰。孙武严厉地说道:“这里是演武场,不是王宫。你们现在是军人,不是宫女。我的口令就是军令,不是玩笑。你们不按口令训练,这就是公然违反军法,理当斩首!”说完,便叫武士将两个宠姬杀了。

场上顿时肃静,宫女们吓得谁也不敢出声,当孙武再喊口令时,她们步调整齐,动作划一,真正成了训练有素的军人。孙武派人请吴王来检阅,吴王正为失去两个宠姬而惋惜,再没有心思来看宫女训练,只是派人告诉孙武:“先生的带兵之道我已领教,由你指挥的军队一定纪律严明,能打胜仗。”孙武没有说什么废话,而是从立信出发,换得了军纪森严、令出必行的效果。

总结

古语云:慈不掌兵!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就应该坚持正确的原则,虽然推行的结果可能是得罪一些高层人士导致自己的职位不保,但如果你的政策推行不下去那你同样没有前途。这就是机会成本,它所运用的就是经济学最常用的一种理论:博弈论。其实,只要你是真正客观公正地执行规定,而不是关注自己的私利,你是会得到员工们的尊重的。

3、洛克简介

概述

约翰·洛克(John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英国哲学家、经验主义的开创人。他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生平

洛克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清教徒的父亲在内战期间为议会军队而战。1646年洛克在威斯敏斯特学校接受了传统的古典文学基础训练。1652年克伦威尔主政期间,洛克到牛津大学学习,并在那儿居住了15年。1656年洛克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获硕士学位。后来他还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在牛津期间洛克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他在36岁时曾被入选英国皇家学会。也正是由于洛克的哲学观点不受欢迎,他最后决定从事医学研究。这一时期洛克还结识了著名的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1666年洛克遇到了莎夫茨伯里伯爵,并成为伯爵的好友兼助手。在此期间洛克开始了其一生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人类理智论》(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的创作。1675年洛克离开英国到法国住了三年,结识很多重要的思想家,后来又回到伯爵身边担任秘书。1682年莎夫茨伯里伯爵因卷入一次失败的*而逃往荷兰,洛克也随行。伯爵在翌年去世,而洛克则在荷兰一直呆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在荷兰期间洛克隐姓埋名,并且完成了包括《人类理智论》在内的多部重要著作。

1688年洛克返回伦敦,并在次年写了两篇十分重要的政治论文。他的《人类理智论》也在1690年发表。晚年的洛克大部分的精力都投注在《人类理智论》这部书上,不过此时也认识了包括艾萨克·牛顿在内的几位科学家。洛克终身未娶,在1704年溘然长逝。

洛克的哲学思想

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他抛弃了笛卡尔等人的天赋观念说,而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张白纸,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sensation)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

落克的《*论》

洛克还主张感官的性质可分为“主性质”和“次性质”。洛克相信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的主性质包括了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而次性质则包括了颜色、声音、气味等其他各种性质。洛克认为主性质就在物体里,次性质只在知觉者中。在这问题上洛克是追随笛卡尔的二元论学说,同意有些性质是可以用人的理智来了解的。

洛克的哲学思想虽然并没有一贯性(20世纪另外一名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曾经批评洛克以“零碎的方式处理哲学问题”),且有很多漏洞,不过却对后来的哲学家起到很大的影响。洛克开创的经验主义被后来的贝克莱以及休谟等人继续发展,成为欧洲的两大主流哲学思想。

洛克的政治思想

虽然在哲学上洛克成就十分重要,不过他在政治上的影响恐怕对后人更为巨大。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的政治理念也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法国、英国以及其他的西方国家。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治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他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rights)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认为行政与立法应当分开,而且立法机关应当高于行政机关,防止*。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继续发展。

洛克的政治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洛克的*主义被美国奉为神圣,成为民族理想。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托马斯·杰弗逊等美国政治家,并且在美洲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浪潮。洛克的影响在法国则更为激烈。伏尔泰是第一个将洛克等人的思想传到法国去的人,法国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都与洛克的思想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