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最后陈述曝光:如死掉是报应
12月8日,被告林森浩出庭。新华社
声明手稿
12月8日上午10时,复旦中毒案二审开庭。到晚上11点30分,经过13个半小时的控辩双方激烈辩论,二审终于结束了。法官中止了审判,并在不同的日期宣布了判决。
今天(13日),提交给法庭的林森浩最后陈述的手写版本被公之于众。林森浩在声明中说,“当我还在*世界时,我精神上无家可归。”他向黄洋的父母道歉,并说如果他能活下来,他将为自己的余生赎罪。如果一个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我希望黄洋的父母能走出这件事的阴影,好好生活。
以下是声明的全文:
当我还在*世界时,我在精神上是无家可归的。没有价值观,没有原则,没有坚持,没有拒绝。头脑简单的人生活在一个不简单的世界里,随波逐流,随风摇摆,无法抑制自己的困惑。我不清楚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种困惑和内心对改变的渴望已经成为我的主要矛盾。我一直都了解自己。一天,我在电视节目中听到一句话:成功人士善于制定规则。这个词当时在我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恍惚中,我想我找到了一个突破:我想成为一个好的规则制定者,不要在生活中遭受任何损失,但也要欺负别人。也许正是这样一种模糊的认知,模糊地导致了我犯下这一令人发指的罪行。
黄洋喝完水后,我总是后悔,尤其是在黄洋遇见他父亲之后。但当时,我很难说出真相。那时,我的心是荒凉的。我没有勇气和责任感。有些人自私且不负责任。有些人只是在逃避和欺骗自己。有些人只是害怕和不安。即使对我的家人和父母,我也没有告诉他们,即使当我被学校安全办公室传唤时,即使当我被带到警察局时,我也没有告诉他们。
我非常抱歉地告诉你:黄洋的父母和亲戚,以及我的父母和家人,已经等了20多年,但当它即将成为现实时,他们却因为我的无知而失望了。这是什么样的毁灭!我现在可能感觉到了。不幸的是,现在太晚了!
今天,我选择上诉并为自己辩护。我不敢对结局有任何期待。如果我有幸再有一次机会,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为你服务,直到你在未来的日子里死去。如果我还走,那只是我的报应。我希望你能摆脱失去儿子的阴影,好好生活。也许还有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会弥补我们的错误。同时,我也希望千千成千上万的年轻人能向我学习,向我学习!
最后,我要感谢两位律师,司和唐志坚,感谢他们对我的无偿帮助,感谢在法庭上作证的老师们,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谢谢你!
新闻评论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在宿舍喝了饮水机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道了此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的残留水中发现了一种有毒化合物,并认定黄洋的室友林森浩是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在医院接受无效治疗后死亡。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故意投毒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中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林森浩因小事故意投毒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极其严重。虽然林森浩到达后可以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但仅仅从轻处罚是不够的。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了他终身的政治权利。
2014年12月8日,复旦中毒案二审开庭。上诉人林森浩及其辩护人提出“林森浩不是故意杀害黄洋,不是故意的;部分一审,如毒药的剂量,发现犯罪事实不清。黄洋饮用水中二甲基亚硝胺是否达到中毒人群的剂量“三个上诉理由”。维权者认为,林森浩犯有故意伤害罪,刑期应为10至15年。
在审判过程中,林森浩失去了控制,痛哭流涕,坚称自己不是想杀死黄洋。北京的法医胡志强在法庭上说,“黄洋不是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爆炸性乙型肝炎”。然而,原告申请出庭的法医专家坚持认为,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
昨晚11: 30左右,经过13个半小时的控辩激烈辩论,复旦中毒案二审终于结束。在最后陈述阶段,林森浩向黄洋的父母道歉,说如果他能活下来,他将为自己的余生赎罪。如果一个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我希望黄洋的父母能走出这件事的阴影,好好生活。法官宣布休庭,并在另一天做出裁决。
成都商报记者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