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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捷克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2届例会交流项目征集

科普小知识2022-01-19 06: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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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为中捷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2次例会征集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和捷克**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和《*和捷克*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41次例会议定书》,中捷*间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42次例会定于2016年下半年举行。我们正在本次例会上征集交流合作项目提案。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设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本次例会的重点领域是:材料科学(包括生物材料、纳米材料等)。);能源科技(包括新能源开发、洁净煤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环境科学技术(包括环境保护项目、水资源管理等。);机械工程(包括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制造等。);食品科技(包括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等。);天文学(包括天体测量学等。);生物学(包括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等。);医学(包括卫生与医疗技术、现代医学、中医与中医等。)。

(2)合作项目应在两年内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本次例会议定书中所列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在项目实施期间共同资助双方的互访。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筹集。

二。申报措施

(1)中国科技部和捷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分别发布了征集通知,中捷和中捷的项目合作单位必须向各自的科技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的项目、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必须一致。

(2)申请人应填写《中捷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3)《中国-捷克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并提交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独联体分会。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属的国务院各部委负责国际科技合作的相关司局。可由*研究院直接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将在评估中优先考虑。

(4)提交“中捷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时,请将“中捷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基础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uqw@cstec.org.cn。邮件主题应注明“中捷第42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未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交的项目将不被接受。

三、项目申报和发布项目实施公告的时间

(1)申报从今天开始,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2)本次例会结束后,项目实施通知将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各项目推荐部门将通知项目实施单位。未被选中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信息

中国联系人:

孙,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司(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70

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独联体分会于(提交材料)

电话。:010-68515510,68598026

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件:yuqw@cste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100045

(2)捷克联系人:

Jarmila Horska女士,捷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

电话:00420-234 811 557

电子邮件:Jarmila.horska@msmt.cz

附件:

1.中捷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2.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