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1、介绍
国际红色通缉令
除“红色通缉令”外,其他色彩的通报均有其特殊含义:蓝色通报涉及的是犯罪嫌疑人,要求成员国警方予以查明,获取证据;绿色通报涉及危险的惯犯分子,提醒各国警方引起注意并加以预防;黄色通报是关于失踪人员的信息;黑色通报则涉及死者尸体,要求识别身份。
2、样式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家或地区的中心局一般会在内部网络上输入这些通缉信息,然后将其导入内部执法网络,有的则将信息归入口岸管理部门。一旦嫌疑犯在这些口岸出现,执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从而当场把犯罪嫌疑人抓获。
3、具体实施
国际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家或地区的中心局一般会在内部网络上输入这些通缉信息,然后将其导入内部执法网络,有的则将信息归入口岸管理部门。一旦嫌疑犯在这些口岸出现,执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从而当场把犯罪嫌疑人抓获。
4、有效时间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这样,通缉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红色通缉令可能要重复发放好几次。
5、相关报道
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被称为“第一女巨贪”,出逃海外11年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终于有望被引渡回大陆。新华社官方客户端9月28日发布消息称,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其时,*“猎狐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此背景下,杨秀珠将被引渡的消息引得大陆舆论喝彩不断。有评论称,这说明“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绝非流于口号。而将外逃贪官列入国际刑警组织(ICPO)“红色通缉令”予以全球通缉,成为*“国际追贪”的重要手段。
以杨秀珠为例,早在2004年就被全球通缉,当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2005年5月,荷兰警方将其抓获,其依据就是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官方资料显示,目前位列红色通缉令中的中国籍人员至少160人,其中相当数量为涉贪、涉经济犯罪人员,何时能将他们缉捕归案令人关注。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公布姓名均为英文(汉语拼音),并非汉,本文梳理仅能通过与之同音汉字名称、籍贯、照片、年龄等信息,推测相关性最强的已知大陆外逃贪官。诸多姓名同音字过多、大陆媒体披露较少的被通缉者,能够确认其为涉及贪腐且外逃的大陆籍人员,但确切身份难以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