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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1-07-27 17: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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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建于1984年。内设19个机构和4个人民法庭,此外下辖一个事业单位——北仑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至2014年底全院有在编干警125名,其中硕士46人,博士1人。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邮编:315800

研究室电话:0574-86771608

立案咨询电话:0574-8677167286771670

院传真:0574-86771877

邮箱:blfywg@bl.gov.cn

1、法院简介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建于1984年,案件管辖除北仑区外,还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等五个*开发区。至2014年底全院有在编干警125名,其中硕士46人,博士1人。

2、内设机构

目前,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实施科、执行裁决科、司法警察大队等机构,下设柴桥人民法庭、小港人民法庭、大榭人民法庭、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以及事业单位——北仑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3、管辖范围

民商事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北仑区(含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戚家山街道、柴桥街道、大榭街道、春晓街道、白峰镇及梅山街道)、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

民商事受理案件的范围为:1、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商独资企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4、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浙江省辖区且诉讼标的额5000万以下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浙江省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5、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

4、法院建设

多年来,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所获荣誉

自建院以来,法院先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司法为民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