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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礼: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科技供给侧改革

科普小知识2021-07-28 09: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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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底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要求坚持推进供给*改革的主线,深化创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这对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科技创新活动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果的顺利转化。目前,中国科技研发总投资已居世界第二位,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第一。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较低,科技研发对经济和社会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实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供给方面的改革。

理清科技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精确应用。

当我们讨论科技成果的转化时,我们经常说“科技是经济的两层皮”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太少”。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澄清科学与技术的区别是非常必要的。技术研究与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延伸到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脱节,从而形成科学研究与技术研究与开发相结合的激励和评价政策,这将对科学研究和技术研究与开发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要讨论科技成果的转化,首先必须弄清两种科技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一般来说,科学主要揭示自然和自然的内在规律,回答“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技术旨在改造自然,并回答“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科学主要表现为知识的形式,而技术是物化的。科学是创造知识的研究,而技术是按需综合利用知识的研究。对科学的评价侧重于创造性和真实性,而对技术的评价侧重于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当然,科学和技术是密不可分的。科学研究是技术研发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研究的物质延伸。科学技术是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具有不同的发展规律和价值。有必要建立一个支持和评估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的科学管理系统。

突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

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一个痼疾,即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无效的、不利的、不顺利的。一个重要的症结是,科技创新链中存在许多制度和机制障碍,创新与转化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三个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科学研究培育技术突破的能力薄弱,具有转化价值的技术开发成果比例低,技术开发对推广应用的效率低。这三个问题的根源是不同的。

接种技术科研突破能力弱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不足。许多科学研究成果常常成为一些重大技术突破的基础。重大突破性技术通常直接来自基础理论的突破。如果量子理论和相对论没有在20世纪早期被发现,半导体工业、纳米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就不会有广泛的应用。没有DNA双螺旋结构模型的建立,就没有今天生物工程和生物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发展。基础研究的特点是投资大,产出相对缓慢,需要长期稳定的支持。近年来,中国基础研究总投资逐年增加,基础研究能力迅速提高。铁基超导、量子反常霍尔效应、干细胞、量子通信、中微子振荡等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然而,总的来说,中国的基础研究投资不高。多年来,中国的基础研究投资约占全社会研发投资总额的5%,而大多数技术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约为20%。基础研究领域尚未实现重大原创创新集群突破,基础研究“独树一帜”能力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基础研究的突破是掌握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关键。目前,我们正处于新一轮科学革命的前夕。重大基础研究的突破将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带来新的工业和技术变革。中国必须牢牢把握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期,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实现重大原创创新集群的突破。

具有转化价值的技术研发成果比例不高,主要是因为技术研发机构的资源配置模式相对封闭。作为所谓的“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尤其是销售人员,对技术变革和市场需求的感知最为敏锐。因此,许多领域的龙头企业往往采用由销售人员主导的技术研发资源配置模式,以最快的速度响应市场需求。然而,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下,R&D和技术R&D机构的生产系统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的联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资助的技术研发机构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科研方向的选择主要由科技专家根据他们对科技发展趋势和世界科技竞争态势的判断来决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成果评价主要由科技人员决定。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成果评价结果与技术研发单位的资源配置密切相关,形成了相对封闭的资源配置模式。技术研发机构没有主动考虑企业和其他熟悉市场需求的主体的意见,没有真正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因此,其技术研发活动可能与项目启动阶段的市场需求不一致,具有转化价值的成果比例不高。

技术开发对推广应用的效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产权界定、收入分配等机制不完善,成果转化中介体系不完善,服务成果转化人员不专业。首先,产权的定义和收入分配的细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长期以来,中国*资助的科研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的划分一直比较模糊。成果的定价、使用、处置和利益分配程序相当复杂,作为主要贡献者的科技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激励,严重制约了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这迫切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二是缺乏系统完整、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组织。我国许多地区和许多有实力的研究机构都建立了不同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然而,由于研究方向和成果的相似性,这种布局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必然会存在重叠和无序竞争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成果转化机构的顶层设计。另外,成果转化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服务成果转化的人员不够专业,导致从技术开发到推广应用的效率低下。

以科技*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总书记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他指出:“科技创新不仅仅是实验室研究,还必须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

在2016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振兴实体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仅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还要注重传统产业以新技术、新形式全面转型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服务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有效起点,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改革。

一是根据科研不同环节的特点,推进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加快新研发机构建设,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机构管理模式。根据科研机构的研究领域和特点,对科研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模式和评价体系。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的研究开发机构的选择,应以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投入产出效率为评价指标,促进和推动该类研究机构的战略转型。充分发挥企业和第三方组织在*资助科研项目特别是技术研发项目的研究方向选择、项目实施、成果评估和成果应用中的作用。目前,中国科学院正在推进的“率先”计划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改革科研院所的分类,进一步明确各科研院所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引导不同类型的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大力发展直接面向产业需求的新型科研机构,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二是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丰富基础研究项目资金来源,形成集群基础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育颠覆性技术集群。基础研究的产出主要是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知识。这决定了虽然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必须成为基础研究投资的主体。*需要调整科技财政投资方向,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此外,目前,企业,尤其是行业内的大型龙头企业,越来越多地将R&D基金投资于基础研究。例如,华为近年来增加了在数学和材料等基础学科的研发投资。这为国家资助的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创造了机会。国家资助的科研机构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丰富自己的资金来源。中国科学院在中国基础研究领域具有绝对优势。2016年,中国科学院共获得13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占全国的31%。5年内,获得3项一级自然科学奖,占总数的75%。然而,面对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的竞争,与建设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中国科学院仍然缺乏创作重大原创作品的能力,重大基础原创作品导致颠覆性技术的能力不强。要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夯实基础研究基础,培育一批基础研究能力强的颠覆性技术。

第三,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开发等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从而为美国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稳定的制度环境和坚实的政策基础。目前,中国在国家层面上有一个原则性的法律框架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出台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体系。2016年,中国科学院会同科技部, 发布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快新时期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领导兼职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 该法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分配、离职人员的管理和科研机构的绩效评估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四,建立完整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网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建立缺乏顶层设计,尚未形成体系。有必要建立一个面向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完整的中介机构组织网络。通过立法,要求一定比例的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支持科技转化机构的运行,大力培养熟悉市场、具有科技成果的专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积极整合研究所层面的成果转化中介和孵化机构,逐步形成以中国科学院为依托、面向全国的全方位、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