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评估工作开始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评估的通知
[〔2019〕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每年评估1-2个领域,每个实验室评估周期为5年。
2019年,我们部门将组织化学和交叉领域的实验室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化学和交叉领域已经开放和运行3年的实验室应参与定期评估。有61个实验室参与了今年的评估。参与实验室列表和初步分组见附件。
2.今年化学和交叉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
3.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执行。2019年实验室评估初步评估计划于9月中旬进行,现场检查计划于10月下旬安排,综合评估计划于11月下旬安排。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和教育部科技司网站。
4.要求所有支持单位和实验室按照评估规则的要求进行准备。如果您对参与或分组计划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我公司沟通,并在7月26日前以正式信函的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调整申请。
相关人员:科技部基础司李仁杰、邹慧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电话:010-66096301
附件:参加2019年化学化工领域及交叉领域评估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9年7月1日
附加
参加2019年化学化工领域及交叉领域评估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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