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预算书开始编报
关于编制和报送2015年基础科技工作项目预算的通知
国科资边字[2015]65号
所有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结合2015年基础科学技术工作专项部署,现将2015年基础科学技术工作项目预算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2015年支持的基本科技工作项目包括:前几年批准的项目、2015年滚动拨款的项目和2015年批准的新项目。
二。填充要求
1.演示格式
对于有年度滚动拨款的项目,如果项目预算书以前是按原预算科目的格式编制的(无间接费用),将继续使用原编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对于新项目或其他项目,应以新的格式编制项目预算文件(详见附件2)。
2、专项资金预算
应依据2015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和预算考核结果。对于往年批准的项目,2015年各预算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额不得超过各项目预算评审额,减去上一年度填列的预算书中该项目预算额的余额。
3.合作单位
原则上,项目预算文件中报告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项目预算申报一致,并按要求报告每个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和资金明细。
4.项目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在项目预算书中,项目的起止日期应与任务书一致。
三。时间要求
1.4月25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项目预算书的电子版,电子版可通过邮寄光盘或电子邮件提交(见电子邮件地址)。提交的文件应采用文字形式,文件名应以“项目编号”命名;
2.5月9日前,科技部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反馈结果进行修订。
3.5月16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把修订后的项目预算书(一式六份)和电子光盘打印、装订并签署到科技部。
项目预算文件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写。
此事专门委托给国家科技风险发展中心。
协理:沈约·杨娟
电话:010-88301007 010-88301360-679,677
电子邮件:zhengyanchu@stvc.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国家科技风险发展中心
邮政:100044
附件:
1.项目预算(2011号项目适用)
2.项目预算文件(适用于编号为2012、2013、2014和2015的项目)
3.预算文件中要填写的项目列表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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