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预算书开始编报
关于编制2014年基础科技工作项目预算的通知
郭克蔡卞字[〔2014〕62号
所有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结合2014年科技基础工作专项部署,现就编制和报送2014年科技基础工作项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编范围
2014年支持的基本科技工作项目包括:前几年批准的项目、2014年滚动拨款的项目和2014年启动的新项目。
二。演示格式
对于有年度滚动拨款的项目,如果项目预算书以前是按原预算科目的格式编制的(无间接费用),将继续使用原编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对于新项目或其他项目,应以新的格式编制项目预算文件(详见附件2)。
三。特别基金预算
应依据2014年预算批复文件和预算考核结果。对于往年批准的项目,2014年各预算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额不得超过各项目预算评审额,减去上一年度填制的预算书中该项目预算额的余额。
Iv .合作单位
原则上,项目预算文件中报告的合作研究单位应与项目预算申报一致,并按要求报告每个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和资金明细。
五、项目开始和结束日期
在项目预算中,项目的起止日期应与任务书一致。
六.具体时间
1.4月15日16:30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完成项目预算书的电子光盘发送至科技部,科技部将进行初审。
2.4月25日16:30前,科技部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反馈结果进行修订。
3.4月30日16:30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修订后的正式签署的项目预算书和电子光盘发送至科技部,科技部据此完成预算书的签署。
项目预算文件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写。
此事专门委托给国家科技风险发展中心。
协理:沈约·杨娟
电话:010-88301007 010-88301360-679,677
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所2楼国家科技风险发展中心
邮政:100044
附件: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适用于2009年和2011年的项目)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适用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项目)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政司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