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让百官常回家看看
俗话说:不孝有三种方式,没有什么比没有更大的。事实上,在古代,对不孝行为的法律惩罚是以下六种行为:虐待父母、索取不同形式的财富、赡养和抚养穷人、哀悼和结婚、隐瞒损失和拒绝行动以及假装死亡。从隋唐到明代,法官只能判一个人为“不孝”,具体罪名不能脱离上述六种类型。然而,在清朝,甘龙即位后,又出现了第七种不孝行为——忘亲。什么是“忘记接吻”?《大清律》明确规定:“那些在国外流浪、远离父母、不知道如何赡养父母的人,都是忘记父母、不孝顺父母的人。”换句话说,你必须经常回家。
如果你不经常回家,你会受到什么惩罚?这取决于你是平民还是官员。如果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旦父母“先向官方报告”,*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抓到你之后,“逮捕并回家”——把你绑起来,强行遣返。所有因被通缉和遣返而产生的费用,如出差费用,将由您支付。这不是计算的终点。*在征用官员时会优先“考虑”你,但你在减少金钱和粮食方面不会有任何参与。这里有一个前提:你的父母必须亲自提出申诉,然后*会接受,亲戚和邻居的报告不算数。
但是如果官员们“忘记他们的亲戚”,结果将会不同。甘龙四十八年,北京官员被派往陕西任知县。明带着他的妻子和小妻子,把他81岁的母亲独自留在家里。在陕西工作了一年后,我宁愿出国旅游,也不愿在寒食节、冬至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假期去北京看望妈妈。却说闻知,大怒,差人赍诏谕吏部:撤销明在陕西的官职,令其立即回京为母效力,并禁止举荐十年。
为了让官员们有条件时能经常回家,也必须经常回家,甘龙修改了一些制度。例如,无论是北京官员还是地方官员,只要他们有“三年以上的工资”,除了正常的假期之外,他们每年可以“回家省一次”,当他们“回家省一次”的时候,他们就可以拿到工资。甘龙还规定,父母超过70岁且是独生子女的任何官员,只要不是大学生、军事部长、各部部长等高级官员。,最好是“离开空缺,回家”,也就是说,保住你的职位,让别人替你做这件事。你回家去服侍你的父母,一直等到父母双亡,然后你出来成为一名官员。如果你的父母中有一个超过80岁,而你是独生子,强迫你回家照看你的父母,直到他们死去。
总之,甘龙维护孝道的动机和个人措施仍然是好的。然而,甘龙采取了强制的方法,强迫官员经常回家,把家庭关系变成政治,把家庭关系变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