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学生砍死同学被判死缓 检方抗诉
科普小知识2022-07-10 2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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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的学生胡某因为同时喜欢一个女生,就拿着一把锋利的斧头砍死了学校图书馆的一个同学。胡某最近被一审判处死刑。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检察院对此案提出了抗诉,认为一审判决明显不当,应判处胡死刑,并立即执行。2月20日,此案二审将在安徽省高级法院举行。
胡某是安徽医科大学2008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他和安徽医科大学20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学生谈论了一些冲突和言语冲突,因为他喜欢同一个女孩李某。胡某怀恨在心,有杀人的念头。
2012年11月底,胡在网上买了一把斧子。那年12月20日上午,胡带着一把斧子和一把水果刀来到了安义大学图书馆六楼的自习室。当谈到有人坐下来看书时,他拿起斧头,砍了几把斧头砍在他的头和脖子上。由于害怕自己不会死,他把一个人从桌子上拖到地上,砍了几把斧子,导致他当场死亡。随后,胡拨打了" 110 "报警,但未能接通,被学校保安制服。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受害者的家人拒绝接受一审判决。根据合肥市检察院的审查,本案的判决显然是不适当的。首先,胡是带有残忍和主观恶意的预谋杀人。他故意选择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犯罪,这对在场学生的心理产生了负面影响。虽然有自首情节,但由于事实和情节的结合,不应从轻处罚。他应该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悉,该案二审将于2月20日在安徽省高级法院举行,安徽省检察院将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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