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费标准将动态调整
科普小知识2022-07-12 1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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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燕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管理。根据通知,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价格变化和受教育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动态调整机制。
据了解,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高等院校将对列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确定为每个学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和10000元。对于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将执行原收费政策。
这次发出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研究生教育的学费标准。各地按照年平均教育培训成本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培训水平、学习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价格水平和受教育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了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高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研究生学费的具体标准。原则上,研究生的学费按学年收取。对于辍学、辍学、提前完成学业或经批准转学的研究生,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的实际学习时间和阶段退还部分学费。
中国科学新闻(2013-05-22,第一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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