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教改革与发展意见印发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医学教育合作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意见》指出,协调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卫生事业发展要始终坚持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优先的战略地位。
《意见》提出,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和机制改革将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将得到完善,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将基本建立,紧缺人才培养将得到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将实现协调发展,培养质量将显著提高,对卫生事业的支撑作用将显著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将更加完善,医学人才队伍将基本适应建设健康中国的需要。
《意见》明确提出要从四个方面深化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一是加快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实现本科临床医学和中医药专业的一书招生,逐步减少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和中医药专业初中毕业生的招生,控制高职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招生。深化高等院校医学教育改革,巩固五年制临床医学和中医药教育的基础地位,增强医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加强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终身教育和学习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估和认证体系,将人员培训纳入公立医院和院长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促进医学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我们将继续按需招生,采用固定方法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完善医学生培养政策。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完善中医药教师教育体系。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薄弱地区医学教育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创新*机制,加强医教合作管理。国家和各省(区、市)分别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联合建立了一批中医药院校,深化了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改革。第四,完善人才使用激励政策。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员薪酬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职称晋升方式和人才准入评价标准,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增强行业吸引力。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经费,密切关注实施情况,并对实施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