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浙江大学为母体的独立学院转设拟获批,校名均冠“浙大”
父母为浙江大学的两所独立学院将被转到公立大学进行审批。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报道,12月5日,教育部发展计划司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立本科高等学校的通知》。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暂行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委员会专家评审,省人民*申报设立的9所本科高等学校获得批准(其中独立学院3所,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学院6所)。相关高等院校名单现已向公众公布。
公示信息表明公示期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在宣传期间,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请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并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反映出来。我们将以清晰的线索调查和核实问题,并为反映问题的人保密。
来自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记者指出,被批准的高校名单包括三所“独立学院”。它们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拟设立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调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财经大学商学院被调到*科技学院。
此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这两所独立学院的转制,受到了国内高等教育界的相当重视。
今年9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基本情况报送设立和申请的公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院校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浙江省有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夏光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提交了设立和申请表格。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与浙江省教育厅此前公布的设置申请信息相比,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设置移交后的名称明显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而设置申请的别名为“宁波理工学院”。换句话说,在浙江省两所独立学院和大学转学后,尽管原母校浙江大学的全称将不再用于它们的正式名称,但它们将继续使用“浙江大学”作为它们的前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