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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科普小知识2022-09-22 2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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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文联,是1983年由韶关地区文联和韶关市(地级市)合并、延续到现在的。韶关市文联的历史沿革,应分别追溯地、市两个文联成立之始。

中文名: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分类:民间组织

地点:韶关市

时间:1983年

1、文联简介

解放初期,韶关的行政区域称北江专区。1951年3月举行北江专区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宣告成立广东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北江分会,简称北江文联,这是韶关地区的第一届文联。1952年11月,北江专员公署改为粤北行政公署,由于没有确定地区文联的建制,地区第一届文联的工作实际上处于停顿状态。1964年9月,韶关地区召开第二次“文代会”。选举产生了地区第二届文联领导班子。1966年“*”开始,地区文联工作又停止了,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各地文联组织相继恢复,韶关地区第二届文联也恢复了机构和活动,至1983年4月地、市文联合并。

原韶关市(县级市)第一届文联成立于1964年1月4日,选出了领导班子及委员23人,1966年“*”开始,基本上停止了工作与活动。1976年12月1日,原韶关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省管理。1978年6月30日,韶关市文联举行一届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恢复组织机构,补选了领导班子成员,委员增补至49名。1982年8月3日至6日,原韶关市召开第二次“文代会”,代表有161名,选举产生了韶关市第二届文联领导班子,至地、市文联合并。

1983年4月19日,韶关地区和韶关市合并为韶关市,地、市文联同时合署。

2、发展历程

韶关地区第一届文联

(广东省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北江分会)

1951年3月~1952年11月

主席:金阳北江地委宣传部部长(兼任)

1951年3月~1952年11月

副主席:李凌冰1951年3月~1952年11月(兼职)

崔耀钟1951年3月~1952年11月(专职)

常务委员:金阳李凌冰崔耀钟区达区志行潘举修林岚

韶关地区第二届文联

1964年9月~1983年4月

(一)“*”前1964年9月~1966年

主席:莫瑞延韶关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64年9月~1966年

副主席:刘绍民1964年9月~1966年(兼职)

1964年9月~1966年(专职)

秘书:潘英霖1964年9月~1966年(专职)

(二)“*”后1978年6月~1983年4月

主席:吴江韶关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78年6月~1983年4月

副主席:马旅1978年6月~1983年4月(兼职)

秘书:崔耀钟1978年6月~1983年4月(专职)

韶关市第一届文联

1964年1月~1982年8月

(一)“*”前1964年1月~1966年

主席:吴就培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64年1月~1966年

副主席:孙文轩1964年1月~1966年(兼职)

叶振光1964年1月~1966年(兼职)

田舍一1964年1月~1966年(兼职)

李少书1964年1月~1966年(兼职)

(二)“*”后1978年6月~1982年8月

主席:黄勇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78年6月~1982年8月

副主席:齐登荣(女)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林举英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孙文轩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卓尊颂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黄庆秋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王祖铭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秘书长:李丹1978年6月~1982年8月(兼职)

韶关市第二届文联

1982年8月~1985年1月

主席:何锦秀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82年8月~1985年1月

副主席:华德生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戴振球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李熏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卓尊颂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蒙卓凡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王祖铭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秘书长:戴振球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副秘书长:王斯德1982年8月~1985年1月(专职)

郭慧君1982年8月~1985年1月(专职)

林超平1982年8月~1985年1月(兼职)

常务委员:17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祖铭林斯德甘克宏华德生李熏

李祥美何锦秀张日清汪潮柱林修典

林超平卓尊颂候小青(女)郭慧君

蒙卓凡赖世民戴振球

韶关市第三届文联

1985年1月~1989年8月

主席:邝耀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85年1月~1986年3月

陈中秋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86年3月~1987年9月

何锦秀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87年9月~1989年8月

副主席:陈中秋1985年1月~1986年3月(兼职)

吴泰基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职)

彭陆云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职)

李祥美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职)

黄日有1985年1月~1989年8月(兼职)

叶达俊1987年9月补选~1989年8月(兼职)

甘克宏1987年9月补选~1989年8月(专职)

秘书长:陈中秋(兼)1985年1月~1986年3月(兼职)

甘克宏1986年3月~1989年8月(专职)

副秘书长:甘克宏1985年1月~1986年3月(专职)

李雅子1985年1月~1989年8月(专职)

常务委员:21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旅王斯德邝耀叶达俊甘克宏

李祥美李雅子许文清陈中秋陈洁玲(女)

陈移山陈朝行汪潮柱吴泰基林修典

罗发斌郭慧君黄日有蒙卓凡彭陆云

韩春华

韶关市第四届文联

1989年8月~1998年4月

名誉主席:冯灼峰高祀仁黄继营

顾问:罗源文韦丘时述花杨泽声

黄永东

主席:何锦秀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89年8月~1992年5月

叶达俊韶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92年5月~1998年4月

副主席:甘克宏1989年8月~1992年5月(专职、常务)

叶达俊1989年8月~1992年5月(兼职)

吴泰基1989年8月~1993年12月(兼职)

黄山1989年8月~1998年4月(兼职)

李雅子1991年4月补选~1992年5月(专职)

卢一基1991年4月补选~1992年12月(专职)

何志宏1992年12月补选~1998年4月(专职)

彭祖熙1995年1月补选~1998年4月(专职)

秘书长:李雅子1989年8月~1991年4月(专职)

何志宏1991年4月~1998年4月(专职)

副秘书长:何志宏1989年8月~1991年4月(专职)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斯德邝耀卢一基叶达俊甘克宏

刘清涌邬福安陈洁玲(女)李雅子

何志宏何锦秀吴泰基汪潮柱邹捷中

林修典罗发斌饶远姚亚士黄山

黄日有熊兆瑞彭祖熙(1995年1月补选)

韶关市第五届文联

1998年4月

名誉主席:何锦秀邝耀叶达俊

顾问:甘克宏李雅子刘清涌王斯德

汪潮柱罗发斌

主席:何志宏(专职)1998年4月~2001年10月

郭福平(专职)2001年10月~2009年4月

副主席:彭祖熙(兼)1998年4月~2001年2月(提任调研员)(专职)

黄山1998年4月~2001年10月(兼职)

秘书长:彭祖熙(兼)1998年4月~2001年10月(专职)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瑞琼(女)刘国玉邬福安李迅

李韶芃李赞青杨超鹏邹捷中何志宏

张浪张婉文(女)陈洁玲(女)林修典

林亮坤远姚亚士桂汉标梁浩泉

黄山黄日有彭祖熙熊兆瑞潘建中

郭福平(2001年10月补选)

韶关市第六届文联

名誉主席:何景秀邝耀叶达俊何志宏

顾问:李雅子彭祖熙

主席:刘照丁

副主席:徐国英

秘书长:徐国英(兼)

3、文联章程

第一条: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韶关市文联)是在中国*韶关市委员会领导下,韶关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厂矿文联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其宗旨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我市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繁荣我市*文学艺术事业,与时俱进发展先进文化,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为实现建设文化大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第二条: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

1、对各团体会员,履行“协调、联络、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密切联系,共促繁荣,并承担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2、发动和组织我市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交流实践经验,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鼓励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的优异成果,促进我市文艺界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3、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密切同全国各省市、港澳台及海外侨胞中爱国文艺团体和艺术界进步人士的联系和交流。

4、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关心我市少数民族文艺工作者的成长,促进民族文艺的发展。

5、加强我市文艺界的团结,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权利,保障他们从事创作、演出、研究和教学的合法权益。

6、紧密依靠市委、市*及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加强与各级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新闻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社科联和企业界的合作,共同繁荣和发展我市*文学艺术事业。

第三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我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为团体会员。驻韶中省各大厂矿文联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即为本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有参加韶关市文联活动及对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

第四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韶关市文联委员会。市文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委员会由市文联团体会员的代表及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五条:各团体会员根据换届或人事变动等情况,相应更换其参加市文联委员会的委员。

第六条:市文联委员会推选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幕期间,行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常务委员会推选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文联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常务委员会委任(兼职),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

第七条: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市文联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市文联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市文联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至二次,由主席召集。

第八条: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由市文联常务委员会聘请。

第九条:本会的经济来源,现阶段主要靠财政拨款,同时视需要和可能,开展“以文补文”的有偿服务活动,并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扩大经费来源。

第十条:修改本会章程,需经韶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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