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合同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就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被委托人经委托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商标案件的有关事宜;2、 委托人为被委托人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3、 具体内容 案件说明□ 国内申请□国外申请□ 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 驰名商标□评审□ 补证□ 转让□ 续展□ 异议□ 变更□ 诉讼□ 其它商标名称 类 别 所需材料委托书、申请书、商标图样、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相关文件费用情况□ 费用已收□ 费用未收□ 现 金□ 支 票□ 转 帐□ 发票已开□发票未开 金 额 备 注 4、 被委托人应及时将委托人的商标申请材料递交国家商标局,并及时通报商标审查进展情况,转交商标局下发的文件,直至获得商标注册证;5、 被委托人在未收到委托人应付的有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义务;6、 协议经双方确认,盖章或负责人签字起生效。 委托人: 被委托人:&nb sp;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