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类高等院校,列入*系列,系自治区*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区*机关培养*专门人才,学制三年,同时兼挂内蒙古政法*培训学院牌子,承担全区*民警在职培训、*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中文名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建校时间:1948年
占地面积:820亩
学校类别:警校
学校分类:高等院校
1、学校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类高等院校,列入*系列,系自治区*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区*机关培养*专门人才,学制三年,同时兼挂内蒙古政法*培训学院牌子,承担全区*民警在职培训、*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内蒙古*部直属训练科。1980年改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200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校并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
学院开设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法律事务、*文秘、计算机犯罪侦查、社区管理与服务等7个专业。目前,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三个专业招生,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设蒙语授课班。
建校67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培训各类学员5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许多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蒙、汉兼通的*专门人才。
根据*政法委、*部等11部委关于政法院校招录培养*改革的精神,学院被列为第一批招录培养*改革试点院校,自2008年开始招生。
学院承担着全区新录用人民警察培训、中级警官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警种专业培训、专项警务技能训练等任务,每年培训民警约5000人次。
学院师生积极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抢险救灾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成为*厅机关应急处置的一支重要维稳力量,为确保首府安全稳定、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院与蒙古国警察大学为友好交流院校。2000年,受*部委托,曾为蒙古国举办刑侦业务培训班。2008年,按照*部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有关加强两国警方合作交流的精神,学院与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东西伯利亚学院和鄂木斯克学院确立为对口交流院校,每年定期进行交流互访活动,并互派教师学习交流。
2、历史沿革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挂牌仪式
1948年3月,学院的前身内蒙古*部直属训练科在乌兰浩特市成立。
1953年组建为内蒙古**学校。
1954年迁址呼和浩特市。
1959年改名为内蒙古政法*学校。
1980年改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两个学校一套机构。
2001年4月,组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兼挂内蒙古政法*培训学院牌子。
3、校园环境
学院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具有完善的教学楼、图书馆、警体训练场、射击场、餐厅、宿舍、汽车驾驶员培训基地等教学设施,以及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痕迹检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汽车分解实验室、教学监控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校园网络中心等教学设备。学院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中国人民*大学内蒙古函授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内蒙古函授站和全国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指定培训站,是国家信息产业IT职业技术教育定点院校。学院创办的《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报》,是自治区唯一的*类学术理论刊物。内蒙古刑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我院。
4、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警的原则和面向*工作实际、面向*工作实战的人才培养目标,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突出实践性教学,形成了警察职业教育特点明显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预备警官。
5、师资力量
学院形成了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99人,专兼职教师17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64人,硕士学历20人,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16人,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2人。学院内设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开设侦查、治安、交通管理、法律、*文秘、计算机犯罪侦查、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侦查、治安、交通管理等主干专业均设蒙古语授课班。学院还为内蒙古和*、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等省区*队伍输送蒙汉兼通的*类专业人才,为蒙古国举办刑侦业务培训班,并与蒙古国警察大学建立了友好的校际往来。
6、专业介绍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学生实训
侦查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与人文素养,良好的警察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系统地掌握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基层*机关从事刑事侦查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正规化、实用型人才。
蒙授侦查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与人文素养,良好的警察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系统地掌握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基层*机关从事刑事侦查等相关业务工作的蒙汉兼通正规化、实用型人才。
治安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科学文化素质、人文素养及良好的警察基本素质,全面系统的掌握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基层*机关治安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正规化、实用型人才。
交通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科学文化素质、人文素养及良好的警察基本素质,全面系统的掌握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基层*机关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正规化、实用型人才。
7、招生条件
报名条件
凡报考该院的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事业;
2、区内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
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政审条件
凡报考该院的考生,除按《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内招委发[2010]5号)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合格外,还须经*机关政治审查。根据*部2006年印发的《*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审查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等*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等*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身体条件
凡报考该院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并根据人事部、*部下发的《*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应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跖平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8、学制待遇
学制三年。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修业期满,考核合格,颁发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后,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人社部发26号文件精神执行:“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单列计划、设置*专业要求、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院校*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当地*院校*专业毕业生的入警比例低于70%的省(区、市),原则上提高幅度不低于10%。因编制限制等原因无法提高的,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招考工作可以纳入‘四级联考’,也可以单独组织实施”。
9、发展目标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一条主线,突出三大重点,即以专业建设为主线,以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学院的发展建设,不断促进改革,逐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把学院办成自治区警察文化的重要基地、示范园区和辐射源地。
10、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院长:舒雅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季中荣
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啸
党委委员、副院长:秦鹰
党委委员、副院长:苏和生
党委委员、副政委:窦丽萍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瑛
党委委员、后勤处处长:李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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