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唯一的纺织服装类综合院校,是全省纺织服装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中心城区(禅城),毗邻风景优美的东平河,居于佛山中心商务区(CBD),校园秀丽雅致,环境优美。学院现设纺织系、服装艺术系、自动化系和经济管理系等8系3部,现有在校生13000人。
学校名称: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占地面积:1127亩
院系设置:8系3部
在校生:13000多人(2015年4月)
教职工:500多人
现任校长:胡刚
校训:求真强技尚新敦行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
1、师资队伍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教学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教学设施完备,有校内实训实验室场所6万多平方米;学院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目标一致、并行协调、全程合作、互利双赢为合作基点,建设了学院与企业交融的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鲜明的产业发展离不开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离不开产业集群的校企合作特色,以学院主导式、共建共享式企、企业学院式、教学工厂式、基地集群式等方式建设有100多个与企业交互融合的实践教学基地,这些基地除了为培养学生技能提供良好条件外,还承担企业员工培训任务,成为社会服务的窗口。
2、办学理念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特色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教学成果显著,现有精品课程*1门、省级4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央财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专业3个;1个教育部专业委员会师资培训基地和1个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近三年来,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专利授权39项;获得国家、省、市科研项目139项,*资助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学生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200余个。
4、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一切为了学生就业”的工作思路,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均99%以上,多年来稳居广东省高校前列,2007年和2012年就业率居广东省高校第一名,曾获得“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年,学院加强对优质就业内涵和实现优质就业的途径和措施研究,建立就业基地网络,每年大规模举办两次校园供需见面会,每年有近20%的毕业生到校友创办的企业就业;学院在二年级普及开设*精品课程《创业教育》,在三年级选拔一批有创业激情和创业潜质的学生,开展模拟创业训练,毕业后引导创业团队进入社会,进入创业基地,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优质就业”。
5、发展目标
随着2011年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和2012年学院更名的完成,学院的发展已站上了一个全新的更高起点。展望未来,学院将立足佛山,服务广东,面向华南,继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一团”(广东纺织职业教育集团)“三院”(光电学院、伊丽莎白学院、南方数据科学研究院)和“一园”(高明职业教育综合园区)”为载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把学院建成以纺织服装为特色,以工为主,文理、经管、艺术等协调发展的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曾雅丽(副研究员)
党委副书记院长:胡刚(博士、教授)
党委副书记:黄志业(副教授)
副院长:马兴建(教授)
副院长:刘森(教授)
7、学校沿革
1984年筹备建校
1985年秋季开始招生
1993年被评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4年被评为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9年学校被评为*重点中专学校
2001年学校被批准晋升为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从广东广业集团划归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
2012年由“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8、录取规则
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院对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并接受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监督。按照文科类、理工类、艺术类、高职类(3+证书)分类录取。
2、考生档案材料(含电子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大专(高职)批线。在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投档的考生,只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同样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5、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6、染整技术和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7、招收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招收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展示)专业的主要方向为服装表演,男生身高175cm、女生身高165cm以上的且具有较好乐感的优先录取;要求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富有表演天份。
9、收费标准
(一)学费1、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是4500元/生?学年;2、理科类专业(含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是5500元/生?学年;3、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是8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校内公寓A、B、C、F、G座,收费标准750元/生?学年;2、校内公寓D1、D2、D3座,收费标准700元/生?学年;3、校外公寓,收费标准900元/生?学年;4、校外公寓(2人一间),收费标准125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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