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公布
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步结果的通知
郭克金鸡函2018年第62号[]
2018年项目申请集中受理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受理各类项目214867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关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
经过初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受理项目申请211,439项,驳回项目申请3,42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把论文初审结果发给所有支持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不接受该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以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项目申请的受理情况。申请人对不受理申请的决定有疑问的,可以向有关科学部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的决定有异议,可在2018年5月24日前向相关科技部申请复审。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受理项目评审申请和评审程序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局
2018年5月3日
附加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将不接受项目审查和审查程序的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申请人对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评审。评审申请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审查申请程序
(1)在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时,审查申请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您忘记了您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您的支持组织再次获取。
(2)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18年5月24日16: 00前提交。
(3)复审申请人打印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相同的纸质申请表,并于5月2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将纸质申请表发送至相关科技部办公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 .非项目申请人申请评审;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
3.复审申请的内容或者手续不齐全的。
二、审查申请的审查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有关科学部门负责对受理的审查申请进行审查。评审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申请和完成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经审查,发现不受理申请的原决定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维持原决定;认为原不受理案件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并进行审查。
(3)评审申请的评审结果将由相关科研部门在6月18日前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可以在信息系统中查看人员评审申请的提交和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