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剩余科研经费可自主支配 需防个别人*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今天在谈到科研经费管理时表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允许高校和科研机构享有自主权。只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项目已经验收合格,剩余科研经费可以留在单位继续进行科研活动并独立控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了记者招待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的实施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科技部最近报告了六起违反科研经费的案件。对此,有记者问,最近一个话题集中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说科研经费的管理陷入了恶性博弈。一方面,钱没有花掉,另一方面,钱被乱花了。科研经费的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对此,王志刚表示,科技*改革也在不断努力解决这一问题,以尽量减少这类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然而,一旦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科技部始终保持不妥协的态度。
同时,王志刚表示,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过去存在发票问题。人们通过发票等方式得到补偿。这确实存在。
王志刚说,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首先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使研究小组在这个项目以及包括大学和研究所在内的单位的经费使用上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王志刚同时表示,一切都是一把双刃剑。有激励和约束。只有*,没有限制。谈论自治而不是大规则是绝对不够的。规则和约束的制定必须符合科学研究活动的规律,并能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王志刚举例说明报销发票要到年底才能报销。一旦项目完成,剩余的钱将被转移。这一次,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只要资金使用合理、合理,项目已经验收合格,其余科研经费可以留在单位继续进行科研活动并独立控制。
王志刚表示,这样一来,就不必急于用发票和各种物品兑现,也没有必要这么做。在这方面,有必要防止个人私吞现金和私吞现金。不允许任何政策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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