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
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四牌坊(包括石牌坊、木牌坊)
四牌坊(包括石牌坊、木牌坊)(第七批国保)
时代:明
地址:翼城县旧城南十字街心
创建年代不详,石牌坊为四柱三楼青石结构,单檐十字歇山顶。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清乾隆、民国年间屡有修葺。平面方形,坊下四面可以通行,面阔、进深均为5.5米。梁架、斗栱、椽飞、垂莲柱等均为木构,下层柱枋花板台基等均为石质,石柱、额枋上浮雕人物、禽兽、花卉等。
木牌坊位于城北,与石四牌坊相对峙,四柱三楼木结构,重檐十字歇山顶。总高20余米。重建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31年),清康熙、民国年间屡有修葺。平面方形,面阔、进深均为6米,四面可以通行。
石四牌坊雕刻逼真精美,采用圆雕、镂空雕、半圆雕、平雕等各种雕刻手法,将人物、鸟兽、花卉等纹样不落俗套的饰于石柱、额枋上。主体突出,立体感强,雕刻线条流畅自如,错落有致,使得石四牌坊给人以精美大气之感,有巧夺天工之美妙牌楼。
建在交通要道的牌坊比较常见,但多是坊式的,单片状,中间有门洞供通行。但这个牌楼是个立体的,四面通行,东南西北四面的单片牌坊“合”起来一个牌楼,四牌楼的称谓的由此而来。
木四牌坊距北石四牌坊约百米,俗称木牌楼、木牌坊。创建年代不详,重建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清康熙十五年(1676)、民国14年(1925)重修。
木四牌坊北面额坊上题“封翁”,下题“龙章宠赫”;西面上题“甲科”,下题“澹墨传芳”;东面上题“乡科”,下题“桂殿分香”;南面上题“明经”,下题“宫墙脱颖”。从题字看,建造木四牌坊与科举制度密切有关,通过旌表“封翁”、“甲科”、“乡科”、“明经”,以激励学子们发愤学习,成名成家,光宗耀祖,流芳百世。
木四牌坊平面方形,面阔、进深均为6米,四面可以通行,两层滴水檐,十字歇山顶。总高20余米,8根立柱均不用柱础,每2根为一组,立于4个五边形台基上。柱子排列采用平面方形和单排立柱相结合的手法。
2013年5月,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