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末尔改革
土耳其获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之后,凯末尔*立即制定新宪法,废除政教合一的制度,确立了国家的共和*。但在改革中长期忽视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资产阶级局限性,整个土耳其社会仍然具有的浓厚封建和宗教习俗,土耳其社会进步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1、简介
从1925年夏开始,凯末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深刻的改革运动,目的是将土耳其社会从封建和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主要内容包括:
1,改革国家*。1922年11月大国民议会宣布废除苏丹制。
1923年10月宣告土耳其为*。
1924年3月废除哈里发制。凯末尔当选为*第一任总统,被称为“土耳其之父”。600年之久的奥斯曼帝国寿终正寝。
1928年,土耳其从宪法中删除了“*为土耳其国教”的条文。
2,改革法制。废除了*法规,并且以欧洲国家法律为蓝本,制定了民法,刑法,商法三大法典。
3,改革经济。以国家主义为改革的指导思想,鼓励发展民族经济,建立国营企业,保护关税,控制外汇和外国投资。
学习苏联,从1933年起执行经济的五年计划,这奠定了土耳其现代化军基础。
4,改革文化教育。建立世俗学校,规定学校必须加强非宗教的现代化教育和民族意识教育,必须向受教育者传授西方科学技术文化和思维方式。
1928年,进行了文字改革,用拉丁字母代替阿拉伯字母。
5,改革社会生活习俗。废除一夫多妻制和*的各种陋规,提倡男女同样,妇女不戴面纱,抛弃封建时代装束,采用西装礼貌。
2、世俗化运动
1925年夏,凯末尔在群众中鼓动放弃传统的服饰,推广西服。
在凯末尔的努力下,1925年11月3日,议会通过法令,号召全国采用礼帽和便帽,废除男士戴费兹帽,妇女戴面纱和头巾的旧习,其次,*还关闭了一些*宗教设施,废除宗教称号,废除希克拉历而采用公历。
3、司法改革
在1924年废除哈里发制度的同时,也废除了*宗教法,但当时并没有制定新法以代替宗教法。
1926年,大国民议会颁布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商法、律师法等,不久又宣布废除各级宗教法官,从此土耳其才逐步摆脱了宗教法的羁绊,建立起现代司法制度。
4、解放妇女
在封建和宗教制度的束缚下,土耳其妇女的地位极为低下。没有任何权利,外出时要用长袍罩着全身。土耳其颁布新法废除许多歧视妇女的法律,妇女在政治上的权利也得到承认。
5、文字改革
1928年8月9日,土耳其宣布采用拉丁字母以取代阿拉伯字母。改革后的土耳其新文字,克服了旧文字许多缺点,具有易学易用等特点,它有助于发展和推广民族文化,消弱封建政权、大大加快世俗化进程并增强了土耳其民族自尊心。
凯末尔推动和引导的改革运动是一场意义深远的社会革命,它在很大程度上清除了封建思想,尤其是宗教神权思想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和控制,在土耳其树立起现代生活观念。从而巩固了新生的*,为土耳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