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地处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的三门湾畔,县域面积1510平方公里,辖6镇1乡3街道,总人口42万。法院设18个庭室、2个人民法庭,现有正式干警92名,聘用人员28名。
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邮编:317100
电话:0576-83367982
1、法院简介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地处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的三门湾畔,县域面积1510平方公里,辖6镇1乡3街道,总人口42万。法院设18个庭室、2个人民法庭,现有正式干警92名,聘用人员28名。在正式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84人,占正式干警总人数的91.3%;35岁以下31人,占正式干警总人数的33.7%;中层以上*38人,其中党组成员8人。法院审判办公楼始建于1998年,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7450平方米。
2、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公务,督查本院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的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图书、办公自动化、法制宣传等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学习教育培训计划;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考察考核*,办理党组决定的有关*人事工作的具体事项;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干警职级调整,以及其他职称评定的具体申报工作;管理干警考勤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办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老*工作;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三)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武器等专项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资装备的采购、管理及分配;负责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和差旅馆费审核、报销等其他行政后勤事务工作;负责评价、拍卖及法医技术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审判庭、人民法庭、信息化等建设;负责院机关的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负责机关食堂管理;承办其他有关工作。
(四)监察室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五)审判管理科
负责司法统计、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管理、法官业绩管理考核、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和法院信息化工作。
(六)刑事审判庭
负责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七)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八)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商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九)民事审判第三庭
负责审理民商事速裁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民事审判第四庭
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一)行政审判庭
负责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并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有关的赔偿工作事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二)立案庭
负责本院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工作;审查并决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负责庭前准备和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本院诉讼案件的流程管理;处理来信来访,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负责速录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内设交通审判法庭,主要职责是联合交警部门及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交通事故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对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就地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
(十三)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中院指令再审和本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负责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四)执行局
具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依法组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害执行的行为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办理其他有关执行事宜。
内设执行综合科、执行监督科。
(十五)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履行警卫、值庭,看管、押解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职责;配合执行局等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本院机关秩序;组织法警业务技能训练;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十六)健跳人民法庭
法院派出机构,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浦坝港人民法庭
法院派出机构,负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办理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法院建设
承载着民众的美好希冀,寄托着几代法律人的梦想,三门县人民法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霜雪雨、沧海桑田,全体干警秉承三门人善良、朴实、勤劳、进取、兼容、务实的品性,一代代默默地勤奋工作,努力实践着实现公平正义的美好夙愿。他们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法院文化建设、执警一体化、警车GPS管理、阳光司法等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并创出了工作特色。
4、所获荣誉
先后获得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十佳学习型组织示范点”、“市级优秀基层党校”、“省级模范司法警察大队”、“省级先进基层党校”、“集体三等功”、“省级文明单位”“集体二等功”、“省第三批示范数字档案室单位”“全省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一系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