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ShanghaiInstituteofHealthSciences)于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批准正式建校。学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接受上海市教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双重领导。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南汇周浦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周祝公路279号),占地面积384亩,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可容纳4000余名学生。新校区2006年9月将正式启用。
中文名: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ShanghaiInstituteofHealthSciences
简称:上海医药高专
创办时间:1999年
类别:公办学校
学校类型:医药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现任校长:唐红梅
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校训:秉学厚德,擎术济生
主要院系:护理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技术、药学系
校本部:上海市南汇区周祝公路279号
1、历史沿革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上海市培养医学相关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于2003年由上海市教委审批成为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建设院校。
2006年,学校整体搬迁至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新校区建设完成。同年,在上海市教委、交大医学院的关心指导下,全校师生共同奋斗,学校成功跻身本市惟一首批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2009年,学校取得了示范校项目验收和新一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的“双丰收”,得到专家、领导的一致好评。
2、办学理念
学校努力实践“秉学厚德,擎术济生”的校训,对接国家、上海卫生事业发展,建设具有上海品牌、国内示范、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卫生类高职院校,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高素质、技能型的医药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探索“工学结合”的相关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扎实推进“校企(院)合作、产学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和发展道路。
3、师资力量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拥有一批高素质专职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达61%,拥有一批*、上海市教学团队名师,专业教师中持有“双证”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为67%;拥有一批行业专家与行业兼职教师。学校拥有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称号的深受学生爱戴的名师,获得“*教学团队”的工学结合护理教学团队,获得“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的医学检验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拥有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常驻外籍教师20余名,引进国外专业建设带头人2名、高级管理人员8名、外籍专职教师等12名,中外合作教育教学交流项目达34个。此外,学校每年派出师生赴芬兰、荷兰、挪威、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讲学、进修与交流学习。
4、专业系部
护理系 | 口腔系 | 检验系 |
视光系 | 药学系 | 临床医学系 |
基础部 | 人文社科部 | 国际交流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 嘉定校区 |
5、专业及专业方向
*护理 | *医学检验技术 | *药学 |
护理(中美合作) | 医学营养(食品卫生) | 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 |
护理(口腔卫生) |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 *医学影像技术 |
护理(助产) |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
*眼视光技术 | 临床医学(学校卫生保健) |
6、职能部门
党务系统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 | 宣传部、精神文明办 | 团委 |
工会 | 学生生活园区 |
行政系统
校长办公室 | 人事处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教育研究室 | 教务处 | 学生处 |
后勤保障中心 | 图文信息中心 | 保卫处 |
资产管理办公室 |
7、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 唐国瑶 |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
朱文娟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郑忆文 |
校长党委副书记 |
唐红梅 |
副校长 |
施晓谋 |
副校长 |
沈岳奋 |
副校长 |
朱文娟 |
8、荣誉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
全国乡村医生教育先进集体
七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上海首批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学校
9、2014年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上海市考生按1:1.05比例投档,外省市考生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
3、学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同分者,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投档不足的专业。
4、护理(中美合作)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
5、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只招收上海市崇明县、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签订《培养协议书》。
收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
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资助学生政策
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学校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措施:各类奖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志愿服务奖励金、学校学年奖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对考上学校而不能马上交清全部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先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缓缴学费、助学货款、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等给予帮助。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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