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任期自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
1、第一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通过了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的报告,选举李先念为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王任重等28人为副主席。
2、第二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在北京召开。共有委员2077人。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主持开幕式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作了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程思远作了关于政协七届全国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全国人大七届二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增选侯镜如、丁光训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3、第三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洪学智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4、第四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3月23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开。共有委员2055人。全国政协主席王任重致闭幕词。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作了政协七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程思远作了政协七届全国委员会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增选叶选平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5、第五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政治决议、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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