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合法就业是指导大学生就业的前提和底线
■熊丙奇
“面试时不要要求五险一金和加班费”。这是一个“考研硕士”在节目中为求职者引入的“潜规则”,节目播出后没有任何处理,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许多舆论指出,这种“潜规则”实际上是求职者的“毒鸡汤”。在这方面,作者不想细说,但想谈另外两个问题:第一,电视台是否有基本意识,主张求职者依法求职,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还是为了吸引眼球,肆无忌惮地谈论所谓“潜规则”,纵容雇主违法,要求学生忍辱负重?第二,参与该项目的所谓职业专家是否了解有关就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指导学生就业的第一原则是否是“合法就业”?
近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的求职和就业出现了许多混乱。根本原因是用人单位不尊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求职者缺乏维权意识。例如,雇主和求职者签署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未能说出工作内容的真相,并多次延长试用期。在这方面,各大学在其就业指导中明确强调,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大学毕业生不应与雇主签订不平等协议,这可能导致其权利受损和就业欺诈。
事实上,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只有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就业活动,才能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电视台制作求职节目的出发点应该是帮助求职者找到工作。然后,底线是引导所有求职者合法就业,并通过计划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大学生就业。然而,这个节目的制作人和嘉宾显然没有把它作为指导求职和就业的节目,而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并把所谓的“潜规则”作为卖点。这正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存在的问题。
最初,大学有责任向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课程,并向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然而,一些大学不重视这一点或投入有限的人力。因此,学生很难从学校得到全面而有用的就业指导。此外,就业形势严峻,一些提倡“成功研究”、“职场情商”和“潜规则”的人看到了市场,在职场教授求职者成功研究和“灰色技能”。那些没有从正规渠道获得就业指导的求职者幻想,只要他们遵循这些“职业导师”的“成功圣经”,他们就能成功找到工作。因此,他们特别喜欢职业成功研究和励志故事。然而,这对他们申请工作没有帮助。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项目针对的是对工作场所一无所知的大学生和求职者。这不是为了帮助大学生和求职者找到工作,也不是为了促进大学生求职环境的完善。
如果你帮助大学生,这个项目应该明确鼓励大学生在求职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教会大学生看穿“欺负条款”和“招聘欺诈”的伎俩,告诉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本质上说,它属于职业规划的范畴,引导学生申请工作和进入高等学校,而成功研究和动机研究偏离职业规划教育。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真正的职业指导专家会拒绝关注成功研究和动机研究的电视节目,这也给了成功研究和动机研究流行的空间。
电视和媒体等社会力量在关注大学生求职、开设求职项目和讨论求职问题方面必须有一个基本底线。他们不能在关键问题上误导大学生和求职者。大学生就业指导需要学校教育的重视。当学校教育未能实现其目标时,社会教育应该填补这一空缺。然而,反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成功、潜规则和启示不应被允许进入市场。
(作者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2018-01-16,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