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科普小知识2022-04-17 12:13:11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1、目录

第一篇规划背景

第一章重大意义

第二章发展现状

第三章发展态势

第二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指导思想

第五章发展目标

第三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第七章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合理确定各级*职责

第三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第十一章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

第十二章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

第一节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第二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第三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十三章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一节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节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

第五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四章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

第一节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第二节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第三节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第十五章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第一节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第二节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

第三节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

第十六章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第一节创新规划理念

第二节完善规划程序

第三节强化规划管控

第四节严格建筑质量管理

第十八章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第一节加快绿色城市建设

第二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三节注重人文城市建设

第十九章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健全防灾减灾救灾*

第六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二十章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

第一节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一章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二节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第二十二章建设*新农村

第一节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第三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第七篇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机制

第二十三章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四章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五章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七章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八篇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强化政策统筹

第三十章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一章健全监测评估

2、解读关键词

关键词一:以人为核心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划》指出,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关键词二:1亿人进城

《规划》指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关键词三:积分落户

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落户制,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规划》提出,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仅要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也要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关键词四:农民工参政

《规划》提出,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

关键词五:主攻中小城市

《规划》提出,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在中小城市布局、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增强集聚要素的吸引力。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关键词六:住房信息联网

《规划》还提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城市要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确保住房用地稳定供应,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关键词七:扩大社保覆盖面

《规划》强调,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

关键词八:培育中西部城市群

《规划》强调,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使之成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有序承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强化城市分工合作,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形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群。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

关键词九:完善交通

《规划》提出,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强化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加快城市群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外交通,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民用航空网络不断扩展,航空服务覆盖全国90%左右的人口。

关键词十:生态文明

《规划》指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