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中文名: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获批时间:2016年1月6日
1、简介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是政策洼地,而是制度高地。试验的核心,是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
*指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他说:“这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又能便利有效监管,对推动‘双创’,增加就业,使外贸更好适应新形势、赢得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2、政策文件
2016年1月,经*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要求,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批复》明确了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人民*推进综合试点工作应遵守的原则。一是坚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同时控制好风险;二是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综合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试点工作要循序渐进,适时调整。
《批复》强调,有关地方人民*要切实承担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主要责任。一是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科学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二是在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尽快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四是对各综合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3、推动工作
2016年1-7月,重庆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及结算110.8亿元,其中,B2C进口试点累计完成470万单,11.6亿元,同比增长约5倍;B2B出口5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结算49.2亿元,同比增长76%。
自2014年开展跨境电商试点以来,重庆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已达100亿元,其中,B2C进口试点流量累计已达835万单,20亿元,B2B出口80亿元。
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重庆市采取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一是制定综试区实施方案。突出本地特色,充分征求市级部门意见,制定了《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二是探索跨境电商统计办法。起草重庆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工作草案,并对接联系邮政EMS、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等部门,结合重庆实际创新统计探索。
三是加强线下园区建设。打造“江津跨境电商汽摩产业园”、“两江新区跨境电商总部大厦”、“渝中区龙工场‘两国双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特色园区,推动传统产业和跨境电商有机结合。促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铁路口岸B型保税物流中心在推动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的同时加大出口业务发展力度。
四是完善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稳定、操作流程顺畅,提升了跨境电子商务商品通关便利化水平。探索跨境电商B2B业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单一窗口”开展线上交易。
二.持续培育跨境电商主体
一是阿里巴巴一达通正式落户重庆。一达通“互联网+外贸”的服务模式可以渗透到重庆中小企业之中,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重庆市中小微外贸企业交易成本,提升金融和物流服务,这对于全市广大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推动全市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不断引进新的跨境电商企业。敦煌网、蜜芽、唯品会、京东全球购、麦乐购等国内知名跨境电商成功落户,积极协调推进敦煌网结算中心落户重庆。
三是持续培育本土跨境电商发展。积极打造本土跨境电商品牌,支持大龙网做大做强,成为国内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商社集团“世纪购”、外经贸集团“西港全球购”、保税港区“爱购保税”等本土品牌已初具规模。培育“千牛国际”等本土中小电商企业发展壮大。目前全市跨境电商备案企业已达430家,重庆市跨境电商企业结构更加优化。
三.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
促进跨境电商和保税商品展示展销、保税进口、进口商品专业市场等业态融合发展,“宝妈时光”跨境电商加盟店和展示展销体验店成功向云贵川、东北、沿海等地区拓展,目前已开业600家左右,年内有望达1000家,辐射带动了西南片区甚至全国市场发展。“西港全球购”、欧洲商品城“海悦汇”、广州风信子“洋展购”等跨境电商线下商城全市布局。
四.海外仓建设取得新成效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贸易和服务网点建设纳入重庆市*投资的重点支持领域,推动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大龙网通过“前展后仓”形式持续布局海外仓和网贸会建设,探索跨境O2O新模式。目前波兰华沙馆、阿联酋迪拜馆、俄罗斯莫斯科馆、越南胡志明馆、加拿大多伦多馆5馆连开,将中东欧、北美、中东和东南亚地区纳入业务覆盖范围。
五.监督管理持续优化
推动建设重庆跨境电商“单一窗口”,以实现企业、订单、支付、物流、个人身份等信息“一口接入”为目标,以及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管理互助。4月8日跨境电商新政实施以来,顺利完成了相关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和部署上线。目前正加紧做好对接全国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的切换工作。
逐步建立起一套以“企业全备案、商品全申报、风险可监测、质量可追溯”为目标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以区内监督为主,一般情况下可以实现跨境电商商品边上架、边检验。确保商品“进得来、放得快、管得住、可追溯”,行业稳增长。
六.改善物流运输途径。促成万国邮联修改“铁路不能运邮”的规定,成功通过渝新欧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开展跨境电商邮包进出口试点。目前,蜜芽、欧洲商品城、渝新汇等诸多跨境电商开始尝试利用渝新欧中欧班列拓展业务。
七.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跨境电商工作小组,建立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解决跨境电商运行中存在的困难。
4、工作举措
为继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将采取的工作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工作方案,完善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建设,创新监管服务,不断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营造良好的生态系统,加强线下示范园区平台建设,推动传统外贸企业不断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发展壮大。4月8日公布的新政将延迟一年,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之一,重庆市要完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相关体系,探索监管新模式。
三是指导电商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培育“产业+跨境电商”结合特色园区,重点依托“渝新欧”中欧班列国际大通道,加快进出口货物海外仓和精品商品体验馆建设,通过“前展后仓”营销模式,加强*营销体系建设。
四是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生态系统。推进阿里巴巴“一达通”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交易与交付数据衍生信用保障和金融服务等“互联网+外贸”服务链,为传统外经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结算、退税、融资等全方位服务。
五是推动相关支持政策落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推动重庆市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充分发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对跨境电子商务予以专项支持。利用进出口银行和中信保优惠贷款、出口担保等政策加大扶持引导。发挥政策性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跨境电商资金池,建立卖方、买方保障机制。
5、发展进程
重庆是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也是全国唯一具有跨境电商服务四种模式全业务的试点城市,即包括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截至2015年11月底,重庆已备案电商及相关企业248家;企业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并完成交易305万单、交易额7.15亿元人民币,并且首次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单月破亿元。而两江新区更是重庆跨境电商发展最为火的区域,全市有九成左右的电商企业落户该区。在政策利好带动下,去年1-11月,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引进跨境电商近150家,汇聚了全球多个国家的母婴、化妆品、食品、保健品、鞋包配饰、日用百货等。
重庆海关推出的“B账册”,以电商企业为单元,以商品货号为底账编号实施管理,按照“账册备案、卡口登记、入仓查验、底账核销”的方式,对全链条作业模式予以优化。针对跨境电商3C产品,重庆市建立首件检测、常规批次监测、宏观风险监测的3层级特殊检测监测技术规范。准入时限从传统的2-3个月提高到2-5个工作日。
重庆海关还大力提高科技监管水平,通过推行“全程电子通关”和“汇总纳税、清单验放”作业模式,优化监管流程,取消申报中间环节,如传统贸易每批产品都做全项目检测,而电商商品首次进入保税区时做全项目检测,此后入区的同款产品,只检测其个别关键指标,最大程度提高了通关效率和物流速率,在有效降低电商企业通关成本的同时,也让市民享受到了更加快捷方便的购物体验。
同时,国家政策银行也表示了对重庆跨境进口领域的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提出的“大力发展新型服务贸易”的政策目标,2015年7月,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批准向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放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用于满足其进口商品的资金需求。
2015年以来,包括淘宝、京东、蜜芽宝贝等都在重庆建有仓储基地。2015年5月,京东商城宣布加速在重庆的布局,在巴南开建电商产业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巴南这个最新的电商产业园项目占地约1000亩,预计投资30亿元。而据京东集团副总裁黄东升介绍,京东首个全球购跨境电商项目也将落户南彭贸易物流基地,这将是京东在西南的首个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基地。
2016年1月8日,重庆两江新区与唯品会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唯品会将在重庆投资2亿人民币建跨境电商西南运营总部项目,预计自2016年起,该项目的年营收将不低于5亿人民币。据了解,该项目占地约100亩,总建筑规模约6万平方米,未来将集合唯品会集团优势资源,在两江新区启动跨境电商业务,负责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省市跨境电商业务的网络销售、物流仓储、订单传输、结算支付等。
2016年1月19日,重庆市渝中区*与大龙网(中国)有限公司、重庆大龙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龙工场跨境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将大力扶持以大龙网为龙头的一大批跨境电商企业,推动渝中区乃至全市的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6、实施方案
渝府办发〔2016〕143号
重庆市人民*办公厅
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市*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办公厅
2016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为全面有效推进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发挥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功能,推进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全国内陆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围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两大核心任务,创新*机制和商业模式,形成适应内陆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试点经验。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适应国内外消费升级需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发展。建立试点试验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统筹联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带动产业、带动物流、带动结算、惠及百姓。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三个“三合一”开放平台、“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等独特优势,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构建物流仓储、检测认证、支付结算等全方位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生态体系;构建形成服务监管、信息共享、智能物流、信用保障、风险防控、统计监测等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与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具有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到2017年,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和综合保障体系,形成具有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总额100亿美元。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依托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原则,建立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企业和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交易支付、金融结算等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建成全市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企业信息多部门共享和商品信息多主体共享,为管理服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二)创新海关监管服务。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申报、核放、纳税等通关作业流程,简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归类申报。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的转关物流方式,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推进重庆寄递物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销售、线下展示新模式。完善适合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账册管理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商品退(换)货流程和监管办法,加强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共享。(牵头单位:重庆海关)
(三)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服务。通过业务流程、监管模式、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检验检疫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相关前置审批、注册和认证程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重庆中心,通过地方和质检总局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提效减负实现质量安全风险一体化监测。建立数据标准规范、监管场所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指南、良好跨境电子商务认证规范等地方标准,加快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共享创新实践。(牵头单位:重庆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委)
(四)创新外汇收付和结汇管理服务。按照“事前便利、事后监管”“进口付汇、出口收汇”的管理原则,对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外汇业务实施总量核查监管。支持和鼓励获得支付牌照的企业广泛为全社会提供外汇结算服务,提高利用效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获得更多支付牌照和参与境内外结算服务,国际国内结算相结合。允许在综合试验区登记备案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取消直接在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个人结售汇年度额度限制。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认证结汇机制作用开展付收汇认证工作。(牵头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市经济信息委)
(五)优化税收管理服务。出口货物完成通关启运手续后,按税收政策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对纳入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按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进货信息进行监管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向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暂免征增值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函调轻量化管理,简化退税流程,提高退税效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升退税资质,研究平台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重庆市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认证结汇企业在退税风险中的责任问题。(牵头单位:市国税局)
(六)培育集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对企业落地、办公场所、开办运营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导跨境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物流企业来渝设立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物流基地、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鼓励本地贸易流通和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外资进入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投资。(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
(七)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结合全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改革工作,建立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对企业(B2B)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情况纳入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记录。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征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服务机构和产品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中的推广运用。(牵头单位: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
(八)完善仓储物流服务。支持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以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服务。推动传统仓储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的配送运营中心转型升级,推动公共仓、海外仓、退(换)货中心建设。发展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航空、铁路和公路协同的多式联运干线快速运输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货物包装等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模式。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企业和监管部门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数据共享互通。(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九)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交前+成交后”、交易与交付数据衍生信用保障和金融服务等“互联网+外贸”服务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到线下(O2O)交易新格局,为传统外经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检测、认证、结算、退税、融资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
(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结合电子制造、汽车、装备、能源、化工医药、材料、消费品“6+1”支柱产业,融合十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实施“互联网+产业”战略,鼓励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紧跟国内外市场产业发展趋势,开展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形成贸易、投资、生产、研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逐步建成内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经济信息委)
(十一)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示范基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级示范基地建设。针对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及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孵化。加速吸引电子认证、IT服务、大数据、网络营销、服务外包、即时通信等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落户,推动电子商务总部、网商创业、服务培训、金融服务、检测认证、网贸博览、物流仓储等产业集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高端化延伸,逐步建成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优化提升专业市场、传统百货、超市、便利店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实现商贸批发零售企业等实体市场与跨境网上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在各社区和便利店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建设具备物流配送功能的社区智慧配送站。结合智慧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工程,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跨境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保税贸易等融合发展的服务贸易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商委)
(十三)建设*营销体系。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外贸企业合作,建设集展示销售、仓储物流、售后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营销网络。加快进出口货物海外仓和精品商品体验馆建设,发展“前展后仓”营销模式。依托“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链接全球产业带城市和贸易中心城市。通过开发全天候多语种自动翻译支持软件、对接目的国在线支付工具等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提供便利。采用整合网站联盟、搜索引擎、海外媒体、社交网络、电子邮件等营销方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进行多方位宣传,帮助更多中国企业和商品走向海外。(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
(十四)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制定和实施适应企业对个人(B2C)、企业对企业(B2B)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口岸作业服务标准、规范和流程。确定口岸、通关等各环节工作相互衔接的标准和时限。对生鲜等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更快捷的口岸服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口岸服务和通关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口岸办)
(十五)促进大数据开发应用。通过对海量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撷取、管理、处理,深入挖掘价值,形成丰富的大数据服务解决方案和开发应用工具。重点面向进出口市场,开展进出口企业特征和信用分析、商品和市场动态分析、商品定制和研发、精准营销和广告推介、智能物流配送和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提高对外贸易竞争力。研究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进行监管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外经贸委、市*口岸办)
(十六)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各类平台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完善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等标准格式,探索建立以海关数据(包含邮包)、平台数据、重点企业数据等为对象,实现科学统计管理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新模式,建立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全口径统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统计局、市*口岸办)
(十七)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定期评估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防范网络攻击破坏、数据窃取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市*局)
(十八)探索建立商品售后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处置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委)
(十九)加强行业自律和合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方平台和评价咨询机构等,以协会等方式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与*有关商会(协会)紧密合作交流关系,加强国际协作。探索建立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通用规则,逐步建立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
五、保障措施
(二十)加大扶持引导。充分发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对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海外仓、体验店、服务平台、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进出口业务等予以专项支持。利用进出口银行和中信保优惠贷款、出口担保等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引导。鼓励利用现有商业楼宇、仓库、厂房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性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池,建立卖方、买方保障机制。提高出口退税、在线金融服务等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
(二十一)支持创业创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平台和机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人才、技术、资金支持和创业平台孵化服务。充分发挥产业引导股权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等基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提供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市金融办)
(二十二)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加强*、高校、协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推动校企合作,建立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开放式人才培养孵化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与人才发展联盟,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建设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引进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按照国家和我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六、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的统一领导下,市外经贸委牵头,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综合试验区工作例会制度、部门联络员制度和月报制度。
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和指导,梳理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创新政策举措。
在跨境电子商务基础条件好、进出口贸易量较大的区县(自治县)和开放平台确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首批先行区。同时,争取尽快将全市其他地区分批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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