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场潜规则:让杀人犯重生 大员无可奈何
在《春冰原事件》一书中,人们说福建的漳州和泉州有着不守规矩的民俗风情,诉讼案件众多,高层犯罪案件频发。例如,当地的劣绅经常花钱雇人代替他们坐牢,甚至在他们犯下强奸罪后犯下谋杀罪。只要他们愿意付钱,穷人就经常去杀他们,也就是当地所谓的“宰白鸭”。
一名法院官员被命令去福建提审一起谋杀案。在查看了案件档案后,他发现死者是一个彪形大汉,而凶手是一个年仅16岁的瘦弱年轻人。这位官员心里很困惑,他仔细检查了尸体,发现尸体上至少有16处伤疤。一个人做这件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觉得里面有个大问题。
在随后的审查中,少年对犯罪过程的描述与最初判决中的描述几乎相同。这位官员非常惊讶,他再次告诉他,这个年轻人仍然知道所有的事情,几乎是完全相反的——他似乎已经背熟了供词。
结果,这位官员甚至更加确定,这就是所谓的“白鸭子”,对其他人的罪行负有责任。因此,他驳斥了该案件的疑点,并敦促年轻人说出真相,避免死亡。然而,这个年轻人并不为所动,仍然坚持他最初的供词。经过反复劝说,这个年轻人似乎被感动了。直到那时,他才流着泪说他受了委屈。结果,该官员驳回了在原县重审的案件。
但驳回再审后,原县仍作出了同样的供认和判决。这位官员非常困惑。他再次受到审判,并问年轻人,“你今年刚满16岁。你为什么这样做?”年轻人说:“我非常讨厌这个人(被杀的人),我无法忍受。”这位官员一再警告说,认罪的后果是斩首,但这位年轻人坚持认为,杀人是他自己的事。这位官员无能为力,不得不遵守最初的判决。
第二天,这位官员穿着便服出城了。他看见那个年轻人的囚车在城市门口经过。当这个年轻人看见他时,他向他挥手。官员去世后,年轻人流着泪说:“我真的很感激大人的好意和好意,但是当我被带回原县重审时,县长恨我翻供,拷打我,把我打得粉身碎骨,痛不欲生。他乞求死亡。被带回*后,这家人的父母又骂了一句:“你卖的钱已经花光了。”。如果你现在翻供,你会把整个家庭逼入死胡同。如果你放弃你的信念,你将是一条死胡同。既然双方都死了,最好服从父母的命令而死。"
听了这话,这位官员知道法律之外还有一条法律,但一个人能改变它吗?
原文载于《清代野史之谜》。作者:金满楼。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